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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孔子最早提出了“义”。孟子则进一步阐棕了“义”。他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以“义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离娄下》:“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孔子最早提出了“义”。孟子则进一步阐棕了“义”。他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以“义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离娄上》:“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公正合宜的道德、道理或行为:正~。~愤填膺。~正辞严。见~勇为。多行不~,必自毙。


    二千多年来,儒家都以仁义道德为个人修身的至德要道。所谓利,是指人的生活养命之源,亦是指满足实际生活利益所需。利有公私之分。凡仅能满足个人之生活需要,且损害他人和大众之生活者,谓之私利。凡能以大众利益为出发点,谓之公利。儒家所反对的是损人私己之私利。


    孔子说:“君子义以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即用义为作人做事的根本,用礼实行,用诚信来完成。这才是真君子。又云:“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义是立身之本,是行为的最高标准。凡事合于义则做,不合于义则不做。


    孔子以义与利相对照,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又说:“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这说明孔子按照利益的原则行事,注意力在义不在利上。


    孟子继承孔子的观点和大力发挥,成为儒家义利之辨的代表人物。孟子曾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在表面看,好像孟子排斥利。然而,在孟子的王道政治中,他要求君王“为民制产”“使黎民不饥不寒”,“养生丧死无憾”。同时又要求君王“吊民代罪”,推恩以“保四海”并主张“薄其赋敛”,“去关市之征”,以利便商贾行旅,由此   可见,孟子所说的“何必曰利”实质上是告知君王,推行仁政,大利于天下的黎民百姓。


    儒家所主张的利,是在“仁”和“义”之道基础上的利,儒家亦重事功和民利。


荀子对于儒家的义利观作了更明确的阐述。他说:“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荀子、正名》他说的“事”,即事业、事功和获利的行为;所谓“行”即德行。正利、正义之“正”解释为“正鹄”之正,乃“目标”之意。以“利”为目的而为之。谓之“事”,指农工商业等等。以“义”为目的而为之,谓之“行”是德行的实践。荀子这两句话,说得非常简明。成就德行和成就事业,儒家重道德,必然着重点在“义”的方面。如果统治者能为人民大众谋求利益,是儒家所赞成的。


真正说来儒家重义并不排斥利,而要求人们“利不背义”且坚持反对“见利而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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