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
什么是义?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孔子最早提出了“义”。孟子则进一步阐棕了“义”。他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以“义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离娄下》:“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义也可分为大义与小义,小义是更多是一种草莽之类的义,大家在一起快意恩仇,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为朋友两肋插刀,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惜.它有它的局限性,往往会被一时的是非困住自己的头脑,而至于头脑发热,不计后果.
大义,则可理解为民族大义,例如大宅门中的三叔,这个人平时为人实在不怎么招人待见,但是在日本鬼子面前,他怎么样,宁死不做卖国贼,这就是大义.
义是一个很有趣的字,有侠义,有道义,有忠义.对于,忠 孝 善 义,一直以来,都有很多说法,百善孝为先,忠孝不能两全,这四种品质是可以同时存在于一个人身上的,但是在某个时候,某种情况下,它们之间也是会起冲突的,在这个时候,我认为,一切应该站在大义的角度来衡量,来取舍.
朱子说:“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朱子所说的“天理”,相当于孔子所说的“天道”,《礼记·乐记》中记载,孔子说:“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没有私心的好恶,便是无私,便合乎天道、天理,我们总不能说我喜欢的就说是对的、不喜欢的就是错的吗?“天理之所宜”告诉我们的是,一个君子,不管是自己喜欢不喜欢,只要是符合道义的时候,符合仁义的事情,就要去做,而且要做到最好,不符合的,即使自己喜欢也不能做。什么叫“君子”?什么叫“小人”? 程子说:“君子之于义,犹小人之于利也。唯其深喻,是以笃好。”杨氏曰:“君子有舍生而取义者,以利言之,则人之所欲无甚于生,所恶无甚于死,孰有舍生而取义哉?其所喻者义而已,不知利之为利故也,小人反是。”由此可知,能不为利所动,能够见利而先思义,便是君子;见利而忘义,抛弃人生原则,便是小人。那么,请问,谁喜欢与这样的小人一起做事交朋友呢?贬低这样的小人,而提倡人们学习着去做个君子,不是要害人害社会,而正是要有益于人有益于社会。那么,孔子是不是否定“利”呢?《易传》中说“利者,义之和也。”只要我们能尽职尽责地按照自强不息的精神去做事了,那么,利也就在其中了。最大的利是使我们活得心情舒畅、问心无愧,而不是富贵。富贵不是人们想求就必然能够得到的,也不是得到之后就永远能拥有的,因此,不必有意地去提倡追求“利”,却应该提倡做好此时此刻该做、能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