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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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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园林学院       班级:环艺一班       姓名:石明丽    学号:162



                        


    说到“和气生财”,一般人马上会想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一团“和气”,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要和谐,做生意要和气才会引来财神。没错,但绝不仅仅是这样。其实,“和气生财”正是典型的风水用语---那么什么的“呢?


         就是“理气”后,再“去煞”,然后,“招财”这一系统工程后的“结果”。也就是说,“和气”,主要是指主之“合”。


现代社会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各种需要签字的合同,比如购买商品后的保修协议,房屋买卖、租赁协议,还有各种用工协议。在大笔一挥签下名字的时候,细心的人会发现,这些合同里往往隐藏了很多免责条款,诸如人为损害不在保修范围内赠品不实行三包’”等等。这就像一个事先声明:出了事我概不负责。


声明之后就可以不负责任吗?显然不是这样的。所谓合同,或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合意而产生的协议。如果合同一方不是基于双方协商而成的合意,而是基于自己优势地位,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合同,并以不容商量的霸气,把未经协商的条款强加给对方,那么这样的合同就是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相关的条款就被称为霸王条款


充满霸气的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是如何产生的?这和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有关。古典契约法诞生的时候,合同双方一般都为自然人,力量对比差距不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居于强势地位的企业和单位作为法人,也成为合同的一方,在力量对比上明显优于单个的消费者,格式合同中的霸气,以及一些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随之产生。


从另一个角度看,强势弱势的地位是动态的,一方不可能永远处于强势。现实生活中,强势行业的从业者在面对另一个行业的霸王条款时,也恰恰是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因此,在制定格式条款时,不妨换位思考,多一份和气,少一份霸气;多一点服务意识,少一点强势姿态;对消费者多一点平等协商,少一点毋庸置疑。如此,和谐健康的行业和社会氛围才能形成。这也是江苏省出台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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