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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内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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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最初是批祭祀上天和祖先时,诚实不欺,不敢妄言。后经儒家提倡,基本摆脱宗教的色彩,成为经世之用的道德规范。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则人任焉”。“武器,粮食,信用,必舍一,则先舍武器,再舍粮食,最后信用,民无信不立”。“信”被人们很早地与为政之道结合起来。孔子强调“信”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和价值,认为“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孔子还提出人际交往要守信,同时这也是国与国相交的道德标准:“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论语•学而》)。
    孟子继承了孔子关于“信”的基本思想,并进一步把“朋友有信”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并列为“五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道德评价的基本标准和伦理规范。此外,孟子给“信”注入了善的内容,强调善与信的统一。浩生不害问曰:“乐正子,何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何谓善?何谓信?”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孟子•尽心章句下》)这实际上是孟子人行善理论在信用问题上的运用。在出土的郭店楚墓竹简中,“信”与“圣、智、仁、义、忠”构成“六德”。[1]
    董仲舒将“信”与“仁、义、礼、智”并列为“五常”, 认为“夫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董仲舒•观德》)经过发展诚信逐渐渗透到中华民族道德意识的深层,成为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重要内容。
     三国时期诸葛亮“期之以事而观其信”,可以理解为信任是识人用人中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一件事,古时敌军来降,便命其去“取某某人首级前来”,就是要让其表忠心诚信。诸葛亮的“期之以事而观其信”,就是说交代给他一件事情,让他去完成,通过他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来观察其诚信和忠心。信用是用人者取得下属忠心拥戴的重要条件,也是用人者对其下属最基本的需求,期之以事观其信,然后用人不疑,这是成功的用人者的共性。
唐代魏征认为,诚信是事关国家生存安全的关键,他以政治家的眼光向唐太宗论述诚信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为唐太宗所接受,对唐太宗的治国起了重要作用。唐太宗以“大信行于天下”,唐太宗的诚信观在政治、文化等多方面都有所体现,他理论上讲得少,实际中做得多。他利用自己的"人主"地位,在治理国家中实实在在地推行诚信道德规范,从而为唐朝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宋代,在程颢、程颐的著作汇集《二程集》和其他著作中,有许多关于诚信的论述,如“圣人言忠者多矣,人道只在忠信。不诚则无物,且出入无时,莫知其乡者,人心也。若无忠信,岂复有物乎?”“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 “进学不诚则学杂,处事不诚则事败;自谋不诚则欺心而弃已;与人不诚则丧德而增怨。这里,二程将诚与信结合在一起进行讨论,程颐还进一步论述了信的论理道德:“诚则信矣,信则诚矣。” (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强调诚与信是完全一致的。程颐是就诚信作为一项极高的道德规范来加以颂扬的。他认为:人之道在忠信,信就是诚。人与人相处当以忠信为根本。
    近代中国,谭嗣同的“万善之首必曰信”以及陈天华“诚实无欺,人人信得过”都说明了我国作为一个有五千年文明传统的国家,信伦理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项人际交往的重要粘合剂,一直延绵不绝,存续之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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