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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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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为指经过有为的思考,以时势、趋势的判断做出顺势而为的行为,即顺应自然的变化规律,使事物保持其天然的本性而不人为做作,从而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是中国先秦时期道家思想术语。根据处理问题不同,“无为”的态度即可用于政治的政策方针,也可以用于修身养性。


    道家中的“无为”一般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崇尚天道(自然法则),即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无为。提出“道法自然”、“天地生万物,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二是崇尚(人事规范),即人类活动应与天道般自然无为。提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其中在崇尚人道方面又有两层意思,一即提倡人应顺应自然界,随缘而动,不要随意破坏自然的和谐与平衡;二即社会人际关系方面,提倡应统治者效法“道”的自然无为精神,尽量简化社会的各种制度与规范以保持民间民风纯朴。


    道家的思想中的“道”,其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中的辩证思维是相通,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事物是客观的,本身生存与发展有着其客观规律,不为人的意志所转移,而“无为而无不为”即思辨事物的客观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通过“无为”即静心休养并悟出事物或问题的普遍性,从而能在共性中找到差异,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做到举一反三,实现“无不为”。


    因此无为不能理解为无所作为,《淮南子·原道训》:“无为为之而合于道”。 道家的“无为”,是清静自守之义,是道家以“道” 修身所要达到的“合于道” 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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