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是不是一种文化建设,廉政在何种意义上属于文化的范畴?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涉及到廉政的文化内涵。
从一般的意义上说,廉政既是政治管理学的概念,也是政治伦理学的范畴。因为廉政这一主题词所承载的主体既指政务工作者,也指政务工作部门,对前者是官品人品,对后者是党风政风,因为它所要求的对象正是与权力运用相关的特殊人群。何谓廉政?传统说法中有一个形象化的描述,就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所谓正气,是指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所谓清风,则是指不贪财肥私,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利,不沾公家一分便宜。因为古时候的官服可用肥袖载物,两袖一抖,常常抖出赃银贿财。因而廉政的官员,正是孟子说的是“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实践者,这是一个知识分子和一个官员的基本要求和基本人格。
但是廉政又不仅仅是政治伦理学的概念,因为一个官员的廉政与否,不仅仅在于政务守则和职场要求的严格,更在于他的理想信念、行为法则、价值标准、道德原则、生存意义这样一系列的文化理念的明晰性,更在于他对这些文化理念的忠诚和执行的自觉性。从这一意义上说,廉政同时又是一种文化。当然,对文化的定义有诸多的说法,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也即被当前许多学界人士所认同的说法,文化即是人类的一种生存方式和思维方式。这句话可以用时下另一句俗语来通俗地解释,文化就是为人处世的一种特定的“游戏规则”。正是这一“游戏规则”造就了秩序,也造就了社会人的合格性的标准。
文化的表现是有不同层次的。一般地说,可以分成“器物·制度·心理”这样的几个层次,也就是物质文化的层面、制度文化的层面和心理文化的层面。这是一组由浅入深、层层递进、不断深化的序列,它表明了文化发展进程的有序和方向。给予廉政的官员一个奖状、一本荣誉证书,这种用物质表达的意念能让人仰慕,能让人体会光荣和体面的感觉,但不一定会去刻意追慕学习,自觉看齐,因为它只是表层的效果,毕竟先进和杰出的总是少数的,表彰鼓励、树立先进的目的,对娴熟于政界运作的人们来说洞若观火;严格的制度要求、具体的实施规范、严厉的处分尺度,会让人产生敬畏甚至恐惧,但也不一定由此而发自内心地臣服,往往有人阳奉阴违、表里不一,因为理性的接受并不是真正的接受。知道对的,不一定照它去做,因为常常有“内心的邪恶”会产生更强大的诱惑和抵御力量,只要有“一念之差”,就可能成为“一失足”,而一失足未必会成千古恨,许多人常常有这样的侥幸心理。只有心理情感的接受才是最彻底的接受,当一种理念成为心理机制时,遵循这种理念的行为才可能是真正自觉的,这是带有本质性的文化接受。
文化是世界上唯一不可复制的心理机制,也是最强大的行为法则。廉政之难,就在于它很难做到发自内心深处的自觉。教育训导、监督机制、奖惩措施,这一切都是外在的,是矛盾的外因。外因是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依据,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到作用,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大原理。因而,廉政就必须依靠文化的力量,从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的建设开始,深入到心理文化的建设,只有这样,才可能到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时候,仍然有强大的心理机制去守住最后的一道防线,才可能把廉政作为一种世界观和人生观,才可能使廉政的要求成为“头上三尺”的“神明”。鄞州区的廉政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本质,正在于此。
综上所述,廉政文化建设正是廉政建设的一个新的创造,它符合廉政建设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发展原理,是廉政建设的一个很有创意和很可能取得实效的突破口,有必要加以重视与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