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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义成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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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义成仁”:“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缩语。“舍生取义”,见《孟子·告子上》:“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杀身成仁”,见《论语·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它是儒家的一种无我的境界,如同道教“天人合一”,佛教“明心见性”的涅盘,儒家追求的是为了“仁”可杀人,为了“义”可舍身! 悦生恶死乃人之常情,但儒家没有止于这一常情,而是把仁义礼仪看得高于生死,赋予了人的生命以新的价值。这才有了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顾炎武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陈毅的:“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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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说,如今这“义”字,既非“忠义”,又非“正义”,而是“义气”。说起义气,自然会联想到“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他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在今天和平环境中,我们虽不致牺牲生命,但“舍生取义”并非离我们而去。“舍生”已不限于舍弃生命,也包括与生命同等重要的个人利益。“取义”也已不限于正义,而是包括正义在内的一切公益。这种意义上的舍生取义,虽不像先前的义士、烈士那般气壮山河,但却是不可低估的一朵火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有平时肯为公益放弃个人利益,在关键时刻才会毫不犹豫地献出生命。 时代呼唤这种精神。只有这种精神在每个人心中牢牢的扎根,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我们的民族才能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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