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伦理的 时代 性在随着企业活动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地位。“如果人们选择了某种经济制度,对于如此制度下的经济道德也就相应有了基本规定性。”[3]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市场经济必须是冠以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由此而开展的市场经济就不是简单的以资源最佳配置为唯一目标,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它所肩负的责任也绝不是以纯粹的经济效益为唯一指标。企业还须承担社会责任,比如安全责任、环境责任和诚信责任等。任何企业均具有双重身份——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势必以追求利润为标准衡量自己的经营成果及决定自身的价值取向。同时,企业又是社会经济细胞,是社会财富最基本的创造者,企业的这种社会性决定了它是社会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财、物等)及企业实现生产的条件都有赖于社会提供,因而企业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其经营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约束和限制。
另一方面,政府制度的理念、奖励与惩罚政策等引导着企业的伦理选择。同时,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在对政府政策感知和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企业各种决策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现阶段企业伦理的转型是一种理性的被迫转型,如果说“工具理性”带有企业自发意识的话,那么“价值理性”则是企业的自觉意识,因为政府作为制度的设计者理应站在社会整体发展的高度上进行,以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作为价值指归,企业遵循着这个理念才能有发展的足够空间。这种转型实在是必需的,以总体企业的转型为特征而不是个别企业的独立自觉性行为。
2.以人为本为核心 内容 的 科学 发展观导引着企业伦理的转型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为核心内容的科学发展观,已经成为我们实践的科学指南,以人为本就是要以满足人、服务人、发展人为价值目标,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无论是物质利益,还是道德等精神价值都是人的本质需要,所以,二者都要服从人的需要这一目的。
人是最高的目的,经济效率与伦理价值不应是一种对立的关系,而应是一种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关系,经济效率需要伦理价值的导向和定位,以及将伦理精神转化为一种动力来推动经济发展,而伦理价值则需要经济效率为其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使其不致成为一种空中楼阁而丧失效力。企业伦理的转型必然是以人的最高目的为导向的,目的和手段是相互联结的,手段受目的的制约,手段善以目的善为前提条件,追求经济效率手段的正当合理是以经济效率本身的正当合理性为前提的,目的需要一定的手段来实现,经济效率是一种目的善,它不仅需要依靠合理正当的手段来实现,而且还要通过正当合理的手段来体现,而经济效率手段的正当合理性,则来源于经济活动和行为的道德性。道德与经济应当有本质上的契合点,这种契合点就在于二者都是为人的幸福服务的,都是人的本质需要就道德而言的,只有当企业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率时,才能够成为人的本质需要而被人们内化为行为准则。
随着我国 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 的发育和 企业 的不断成熟,一些优秀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初便提出了“以人为本”,并且在企业的制度设计系统中,更多强调激发人的内在潜力,通过尊重人、关怀人、培养人,使人的创造性、主动性和进取心得到更大的发挥,通过实现员工的个人价值,来达到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目的,许多优秀企业家明确提出了原本只存在于 哲学 家和伦 理学 家思索当中的“终极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