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人人都必须执行的规定。在我看来,“子女必须孝顺”的规定反应出了一个畸形的社会。
父母养育子女这件事的受益者不仅是子女,也有国家和社会。对老人负责的应该是社会和国家,因为老人养育子女的同时实际上也是为社会和国家付出了生命的一大半,国家和社会理应给予他们一个安享晚年的环境。父母养育子女是责任,既是家庭的责任也是人类种群的责任,更是本能,而子女并没有必须回报的责任,回报的动机应该是一种良知,是人人生而就有的东西,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良知这种人人生而就有东西还需要去强调,去倡导,去宣传,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社会,这就好比强调人应该吃饭,每个人都会去吃饭又何必要再强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