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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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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不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课题,以致我们的社会学词典至今尚未收录诚信一词。诚信是人的本性,是社会道德和法律的一项内容,由于道德和法律的废弛导致谎言和欺骗大行其道,人们才切身感觉到诚信的珍贵。如果不是适逢社会转型,人们可能根本不会去注意这个问题,也正因为适逢社会转型,诚信问题才显得如此突出。如果引经据典解释诚信一词,将陷于循环定义,如《说文》:“诚,信也”,“信,诚也”。为避免海阔天空不着边际、牵强附会所云非云,在这里我们对诚信仅作简单侠义的理解,即诚实守信:言而由衷谓之诚,不诓人谓之实,亦即说真话,不骗人;信,人言也,言而践之谓守信,亦即说话算数,恪守承诺。



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撒谎,只是我们不注意而已,这些日常的、礼节性的撒谎并不会毁损我们的名誉;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不经意间信口开河,尤其是对小孩说话时,同样的,这些信口开河并不会贬低我们的人格。这种不诚实、失信并非以损害他人为目的,相反地,是友好的至少是非恶意的,是出于礼节和尊重他人,或者作为一种圆尴尬之场的办法,我们因此不会被戴上“不诚信”的帽子。从另一个角度讲,撒谎和欺骗是任何文明社会运转所必需,没有了撒谎和欺骗,就如机器没有了润滑油,运转就要停止,这么说似乎有些耸人听闻。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独立自由的个体,人与人之间的摩擦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轻微地伤害其他人,同时也被其他人轻微伤害,撒谎和欺骗将我们从这些日常的轻微伤害中解放出来,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在讨论诚信问题时,我们关注的应该是“大行”和“大礼”问题,至于日常的“细谨”和“小让”问题应该留给礼仪学家们。



诚信是有阶级性的,阶级矛盾的双方可以有诚信,但不是主要的,阶级矛盾的双方更主要的是谎言和欺骗。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佃农、资本家和工人的矛盾只是小阶级间的矛盾,专制统治者和普通民众的矛盾才是大阶级间的矛盾,阶级矛盾的焦点是专制和民主,阶级矛盾的本质是等级制度。专制体制是维护阶级统治的暴力机器,一旦失去这台暴力机器,阶级统治将瓦解。在人人平等、人人都有一张选票,人人都受公正法律制约和保护的民主社会,阶级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社会阶层,这不是由于获取财富和地位的发展机会不均等造成的,而是由于个人禀赋差异所导致的。社会阶级是对立的,对立的根源在于垄断性;社会阶层不是对立的,而是交互流动的,由于机会均等,这种流动性是很高的。在民主社会,个体得到充分自由发展,个体差异拉大贫富差距,而政府致力于削减贫富差距,税赋主要用于全民福祉,尤其是弱势阶层,民主社会的贫富差距是人类有文明史以来所最低的,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民主制为人类指引了一条正确的方向。不管是专制社会还是民主社会,自由民、自耕农、个体工商业者、自由职业者、非赢利组织劳动者等自食其力者在整个社会的人口中总是占多数地位,他们的诚信度决定着整个社会诚信水平的高低。



心理机制



人本诚信,如果潘多拉之盒没被打开,也许人类就一直那样率性诚实地生活着,撒谎和欺骗是后天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而习得的。这个结论不需要太多的论述,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婴幼儿的行为轻易得出,大致到4—6岁,在掌握一定的语言,学会简单的逻辑思维后,一个人才初步具备撒谎和欺骗的能力。具体而言,对一事一物,人们是不是诚实守信,取决于他对不诚实守信所可能导致的损失的预期,即如果人们预期不诚实守信所带来的收益高于损失,人们将选择谎言和欺骗;反之,如果人们预期不诚实守信所带来的损失高于或等于收益,人们将选择诚实守信。损失和收益是个相对概念,相对于当事者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权势。我们不会为了一块钱而撒谎,但一个乞丐可能为了一块钱而撒谎。影响预期损失的另一个因素是谎言和欺骗被揭穿的可能性,法治的完善度对此起决定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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