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有言:“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强调义与利皆是人性所固有的需求,首次从人性论角度承认二者的共生并存关系。在荀子看来,“好利”是人之自然本能,“尚义”是人之道德自觉,二者并非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互成就的统一整体。真正的道义并非完全排斥利益,合理的利益追求也并非背离道义,关键在于以义导利、以利弘义,实现义利兼顾。在中华经典教育所倡导的价值理念中,多强调舍生取义、以义为先。但在当代社会语境下,传统义利观也应做出适当调整。唯有坚持义利相依,才能使人在现实生活中守住道德底线、明确行为准则,既不陷入唯利是图的功利误区,也不落入空谈道义的虚无境地,从而形成合乎人道、顺乎社会的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为个人立身、社会治理提供稳定而持久的价值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