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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待孝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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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文化传统提倡的行为,指儿女的行为不应该违背父母、家里的长辈以及先人的良心意愿,使他们不至于行差踏错,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表现。所谓“百善孝为先”,反映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孝的一般表现为孝顺、孝敬等。孝顺指为了回报父母的养育,而对父母的肯定,从而遵从父母的指点和命令,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
“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孝的含义有:一、尊祖敬宗。施孝(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二、传宗接代。在西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易经》:“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先祖,恶出?”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影响最广的,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也就是说,孟子的原话里,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认为最不孝的,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十三经注》。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翻译成现代文: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可见赵歧也不是说断绝后代为最不孝。他认为最不孝的就是容忍父母去干不义之事,而作为后代不劝说。后又经过不明真像的群众以讹传讹,就有了如今的这种错误解释。翻看原文可以得知,我们的理解如同“秀才认字认半边”。
正因为这种误传,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老百姓为了不断后,无论世家还是贫民,都无所不用其极。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
虽然孔孟是一道,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即最不孝——“阿意曲从,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而在孔子时代,孝和忠的表现,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也要认可,不能指出。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都要全盘接受,不得反抗。由此可见,孔子思想对人伦(人权)的压制。从现代的眼光看,儒家对孔子的修正、补充是一种进步。
对于第二条,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如此看来,“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我们可以通过孔、孟儒家思想的发展,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当然,孟子的 《离娄上》也好,孔子的《孝经》也好,其所宣扬的孝道,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要辩证的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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