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的《谈谈辩证法问题》写于1915年,编入《哲学笔记》和《列宁全集》第55卷。它是列宁研究辩证法的总结。它深刻地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论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既是普遍的客观规律,也是认识规律,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指明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诡辩论的对立,剖析了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该文主要论述了四方面的问题。 在文章的开头,列宁便阐述了观点: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规律和认识的规律。列宁在把它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律进行论述之后就把它作为认识规律来论述。列宁他指出统一物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对立统一规律既是普遍的客观规律,也是认识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否承认矛盾是唯物辩证的发展观与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根本对立的标志。列宁在为了说明“对立面的统一”这一辩证法的命题是哲学发展史上的先进成果,首先提到了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一段话。赫拉克利特是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他在2400年以前就说过:“因为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在把它分为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列宁还指出:“黑格尔也正是这样提出问题的。”他说:“一切事物自身都是矛盾的”,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又说:“在对象的本质中发现本质自身所具有的矛盾(本来意义上的辩证法)”。最后,列宁还指出亚里士多德经常在这个问题上兜圈子,徘徊动摇甚至反对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思想。列宁批判地继承了哲学思想的先进成果,唯物地而且科学地解决了对立丽的统一问题,并把它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 其二,列宁认为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即是认识辩证法是事物客观辩证法的观念形态,所以,认识论所揭示的认识的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是一致的辩证法既是揭示客观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客观辩证法,又是人的认识活动规律的主观辩证法。也就是人的认识要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就必须反映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就必须遵循认识的矛盾运动而不断前进。 其三,列宁的哲学思想建立在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分析和批判基础上,黑格尔在论述辩证法时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它只反映出认识过程的特点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论述结构表现出来的封闭的圆圈。而列宁认为,认识过程是近似于一串圆圈或者是螺旋的曲线,也就是说认识过程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的内容是永远增加着的。他说: “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包含着从每个成分发展成的整个哲学体系),——这就是它比起“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来说所具有的无比丰富的内容,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