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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小故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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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初,陈居官至闽浙总督。他为官清廉,生活俭朴,临终时仍身着粗袍布履。他在台湾任职期间,把自己应得的三万两银子全部用于修复炮台等公务。任闽浙总督期间,应得的银两也分文不取。他常说:“贪取一钱,即与百千万金无异。人之所以贪污妄取,都是因为奢侈挥霍,取用无度,不能节制。我初任知县时,一钱不取也不至于缺衣少食,就是因为重视节俭。”康熙皇帝称赞他为“清廉中之卓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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