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即在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正义精神,而见义勇为中的义可理解为正义,正义的基本概念是:辅助生命是善,伤害生命是恶,任何人都要考虑这个问题,在自己的行为影响所涉及的范围内所产生的善应远远大于恶,
于是学校在教书育人的同时鼓励学生要见义勇为,然而说来简单,但是真的实践起来却有很多困难,曾经发生在北京的一件事情,一名小学生在回家途中看到歹徒正在行凶,于是就响应学校的行为规范的号召,产生见义勇为的想法,挺身而出,结果连自己的性命也受到了威胁,这个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当地教育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认为小学生行为规范中有不妥之处,于是提出了修改小学生行为规范的意见,意思就是说以后当遇到类似情况时不要鲁莽行事,要采取机智的行为,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再采取行为,不要置自身安危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