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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为善的伦理观、道德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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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为善的伦理观、道德观
    在古代儒家的思想体系中,无论是讲人类社会,还是讲客观世界,都是建构在“中”“和”的基础之上。孙家正部长曾以北京故宫的核心建筑为例,说明它们集中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以和谐为核心的价值观。太和殿:天地祥瑞,喻人与自然和谐;中和殿:中庸平和,喻人世和谐;保和殿:心态和顺,身体安适,喻人的身心和谐。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以和谐为本的价值观。
    在人与人关系上主张和而不同,寻求人与人之间在保持差异的基础上达成统一与和谐。孔子所谓的“和而不同”强调的正是在保持自我个性精神基础上的和谐与统一。《论语·述而》中记载“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和”就是指人际之间亲善友爱的人伦关系。
    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主张公正平等,寻求建立人人各得其所的大同社会。《礼记·礼运》中对“大同社会”的描述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尽管这种良好的愿望在存在剥削阶级的社会里缺乏实现的可能,但其中蕴涵的和谐理念却有着超越时空的价值和意义。
    在人的身心关系上主张加强修养,实现自我身心和谐。东汉史学家荀悦在《申鉴》中也认为,君子应当“食和羹以平其气,听和声以平其志,纳和言以平其政,履和行以平其德”。“和”在此讲的就是和谐、和顺、和美、和睦之和。
    几千年来,无论是修身、齐家,还是治国、邦交,中国人都奉行“和”的价值观——和蔼可亲,和颜悦色,和气致祥,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平共处,家和万事兴。可见,“和”文化完全融入了中国人的血液,而成为中国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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