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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尊自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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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本指身躯、四肢、须发、皮肤,后亦泛指自己身体的全部,自身。
“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不让自己及父母因自己的过错而感觉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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