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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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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在明中叶“风会之变”的教育革新运动中建立的教育思想体系,集“心学”教育思想之大成。其基本理论是由“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及“良知”等范畴建构而成的,它涉及了儒家传统的道德本体论、修养论、知识论、人性论、价值论以及教育原则与方法诸问题。其中,“知行合一”是王守仁心学教育思想体系的最根本的命题;“心即理”是这一思想体系的哲学基础,它强调主观道德实践、心理伦理化和伦理化心理无限扩大与延伸;“致良知”是基于“知行合一”论的方法论展开;“良知”则是“知行合一”论的本体论弘扬。这一思想体系力图在道德本体论和修养论上革新程朱理学的教育学说,旨在使道德本体论与修养方法论达到有机统一,提高道德实践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要求道德实践主体在道德修养中使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动机与效果、知识与德行、心理与伦理等有机地完整地统一起来,从而建立独立而完善的个体道德人格。客观上,“心学”一词根难概括以王守仁学说为代表的明代教育思想的实质,它只是有别于程朱理学性格特征的一个区别。因为从实质上讲,无论是“理学”还是“心学”,都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以维护封建纲常名教和封建统治。但是以“性即理”为哲学基础的程朱理学的价值取向偏重于对“天人合一”境界的追求,它肯定天赋予人性的抽象的“天理”而抹杀现实生活中“人欲”的存在价值,要求人们按照儒家经典的道德教条去循规格矩,成为完全抛弃现实物质存在的自我而实现精神存在的道德自我。由于这些,程朱理学强调书本知识的学习,“知先行后”,在道德认识的过程中形成道德观念和陶冶心性,通过“道问学”而“尊德性”,然后以所知的“天理”去指导道德之行。王守仁提出“心即理”,以为“天理”是见之于知行统一的,现实人的价值既然以“天理”来体现、则“天理”不在“人欲”之外,因为“天理”与“人欲”都是由“心”来体现和把握的,“析心与理为二”:教人“外心以求理”,是把知与行分为两件事,结果教人读了圣贤书而脱离了道德之行。“知”与“行”分离,在实质上是将道德实践者的主观与客观割裂开来,或知而不行,或行而无知,这种知与行都不是本于道德实践主体“良知”的“天理发用流行”的“真知”、“真行”。王守仁始终抓住道德的主观性与实践性统一的特质,强调道德实践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对道德之行的决定作用,以为“心”统御七情六欲,一切行都源于“心之动”,并始终受“良知”的指使。所以他主张一切道德之行都要以“心即理”为起点,要“求理于吾心”,并使“吾心良知之天理”致之于事事物物,即在客观外在的道德实践活动中去体现“天理”。这种突出道德动机与结果统一或结果体现动机的观点,他概括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是“合心与理为一者”。他指出:“夫良知即是道,良知之在人心,不但圣贤,虽常人亦无不如此。若无有物欲牵蔽,但循着良知发用流行将去,即无不是道。”(《传习录》中)“人是天地万物之心”,“天地万物,俱在我良知发用流行中,何尝又有一物超于良知之外”;“心是人的主宰”,而心的本体即良知,“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同上)“心即理”、“知行合一”,从理论上否定了朱熹的“性即理”,由此推倒了朱熹的“格物穷理”、“知先行后”论,突出了道德实践者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了“格心”而不是“格物”的道德修养功夫。这些基本观点,对于扭转道德教育以书本教学为基础或中心的学风,对于摆脱教条主义的精神束缚和昂扬人的主观能动性,具有积极意义。
王守仁提出“经学即心学”,以为经学教育的目的不在于教人“知道”和“明理”,而在于“为我之所用”。他说:“良知之外更无知,致知之外更无学。”(《传习录》下)“凡看经书,要在致吾之良知,取其有益于学而已,则千经万典,颠倒纵横,皆为我之所用。”“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存,恶便去。他这里何等稳当决乐。此便是格物的真诀,致知的实功。”(同上)他与朱熹不同,朱熹强调经学教育是“做人”的准备,而王阳明却看作是道德修养的实在功夫,教育目的不在学习过程之后去达到,而在教学过程之中去实现,目的与过程均在“知行合一”中有机统一。在论述学习过程中的诸关系时,王守仁以其“知行合一”为理论基础,认为道德与知识是内在统一的,是“良知”的“体”与“用”两个方面。德育关键在于培养人的人生智慧,即教人自致良知,自我把握“良知”这个“大规矩”,以应付千变万化的各种现实问题,而书本知识教学作为“致良知”的一种活动,应当教人应用“千经万典”的能力,更不应使人成为经典的奴隶。教学对于人的发展应起促进作用,要教给学生有培养“良知”的知识,并用这些知识,通过“明体达用”的功夫来实现“真吾”。知识教学对于“良知”的发展,只是一种“栽培之功”。教学要成为发展良知的功夫,关健在于在“知行合一”的过程中使知,、情、意、欲、思等心理伦理化,然后从内心到身形再扩展到实际生活的事事物物之中。内心的伦理化是非常关键的,但最终是要使功夫落到实处。“君子之学何尝离去事物而废论说,但其从事于事为论说者,要皆知行合一之功,正所以致本心之良知”(《传习录》中)。王守仁的知与行,在概念上有别于朱熹的知与行,它们不是对书本知识的认识与运用,也不是指口耳之学和扩广知识,而是指对道德理性的内在把握与运用,所以“致良知”之教强调学习者“在事上磨练”,通过内在的德性修养和实际磨练,最终使自我道徳理性觉醒(顿悟)。他强调以“知行合一”为为学原则,以“致良知”为立教宗旨,要求教学过程道德化,扎实地把读书作为道德实践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外人伦遗事物’:的“口耳之学”。
总之,王守仁的心学教育思想,其核心问题是强调一切知识教学和道德修养都要紧紧扣住道德理性的发展,以培养人的道德实践能力和道德自觉性。在理论上他充分肯定每个人都有自我教育的能力,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在道德实践中起到关键作用。所以,他的教育思想表现出强烈的重“心”倾向,将孟子的扩充存养人性中固有的四个“善端”的养心论,以及陆九渊的“发明本心”观点,均发挥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样,王守仁教育思想势必走向自然人性论和轻知识的“狂禅”。随着明中后期阳明学的传播和发展,这两种倾向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影响了心学教育思想的性格与客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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