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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之“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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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与诗学有关的美学概念。它从总体上集中代表了中华民族对于宇宙人生审美境界的最高追求。西周末年,史伯最早提出了“和实生物”的审美命题,语见《国语·郑语》:“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又云:“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和乐如一,……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
“和”是自然社会不同事物的矛盾统一。其中所称“乐”和,因为先秦时代诗、乐、舞三者合一,常以“乐”表示艺术总称,因而其论“和乐”,即通于文艺美学。在中国古代美学发展史上,“和”具有丰富的审美内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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