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条目繁多,内容丰富而庞杂。仁、义、礼、智、信合称“五常”,是儒家从古代众多的学说中概括、提炼出来的五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这五种道德规范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个人修养的最主要的内容。它贯穿于整个道德生活之中,深刻地影响着中华民族道德素质的培养和道德精神的形成。对中华文明、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仁
仁是指同情、关心和爱护这样的心态,即“仁爱之心”。仁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仁的基本精神是克己复礼,爱人。克己复礼讲的是如何对待自己,爱人讲的是如何对待别人。克己复礼是仁的出发点,爱人是仁的终极关怀。儒家的仁爱观念源于家庭血缘亲情,又超越了血缘亲情,它要求在尊亲敬长的自然道德情感的基础上,由己推人,由内而外,由近及远,层层向外递进,最终达到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
仁政是“爱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思想家不仅把“仁”视为做人的基本准则,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情感要求,还往往希望把“仁”的精神渗透于政治运作之中。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仁”演绎成为许许多多的道德要求和政治信念,包括爱国主义,民族气节等。应当说,孔子的“杀身成仁”,孟子的“舍生取义”,历史影响主要是积极的,不是消极的。
(二)、义
义是指正当、正直和道义这样的气节,即“正义之气”。义是社会共同利益、根本利益的总和,是社会是非善恶观念的出发点。作为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义总是体现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之中。时代仍然需要正确的义利观。历代儒家在义利关系问题上的各种探讨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资源。儒家传统义利观念所包含的“见利思义”、“义然后取”、“义以为上”等思想需要我们继承和弘扬,“见利忘义”的观念也应该批判和唾弃,但是,对于那些只重义而否认利的观点,我们也应予以扬弃。
(三)、礼
礼是指礼仪、礼貌和礼节这样的规矩,即“礼仪之规”。 礼的基本精神是等级、有序、和谐。礼的形式即礼仪、礼节、礼制,待人、接物、处事之道。礼的内容即礼的基本精神。作为一种传统道德规范,礼在提高个人道德素质、保持人际关系和谐、维系社会秩序安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人向来把“礼”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以礼仪之邦来表明我们是文明的,不讲礼仪是不文明的。中华民族礼义之邦的形象的塑造,与礼的观念的深入人心有着密切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由于礼的道德规范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地受到等级制度及尊卑观念的影响,往往存在着人格不平等的消极方面。这是我们今天需要加以扬弃的。
(四)、智
智是指辨是非、明善恶和知己识人这样的能力,即“智谋之力”。智是道德智慧和道德理性的总和。智包括理智、理性、智慧,学识、明辨、远虑。作为道德理性,智的基本功能是明辨是非善恶,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智是与仁、义、礼、信四德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要素之一。
(五)、信
信是指诚实守信、坚定可靠、相互信赖这样的品行,即“诚信之品”。信是真、诚、实的总和。“信”不是简单的诚实,信用才是“信”最基本的内涵。它不仅要求人们在自己的行为上要诚实和守信,同时也反映出人们对某一个事物、某一种理念认识上的坚定可靠,反映出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相互信赖的关系。信是立人之道,是立政之本。我们的祖先早就认识了它,并且积极地加以提倡。信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历来被人们所肯定、所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