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的核心思想应该是“尚礼守法”
“礼”,是指礼仪、礼貌和礼节这样的规矩,即“礼仪之规”。“礼”最初是原始社会祭神祈福的一种习俗和仪式。《礼记·表记》中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指的就是一种仪式、一种习俗,当时还没有把“礼”作为一种道德规范、道德准则和道德理念加以明确和倡导。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关于“礼”的认识和理解也有了新的变化。《礼记·表记》中说“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说的是殷人尊神,而周人事鬼敬神而远之,开始远离它,并且“制礼作乐”,逐步把这些礼仪规范起来,对在哪种情况下实行什么样的礼节、举行什么样的礼仪、讲究什么样的礼貌进行了具体规范,提倡以“礼乐”治天下。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礼”的内容又有了创造性的变化,开始将“礼”作为道德准则加以提倡。我国最古老的诗集《诗经》中就有“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的诗句,意思就是说:看那老鼠还有一张脸皮,做人岂能无礼仪;如果一个人没有礼仪,不去死还干什么?孔子也有一句名言:“克己复礼为仁”,意思是说,每个人都应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欲望、冲动的情绪和不正确的言行,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使自己的视、听、言、行,一举一动都符合“礼”的规定。这说明“礼”在道德领域已经被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加以尊重、加以规范、加以倡导。古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管仲,更提出了“礼仪廉耻,国之四维”的治国理念,把“礼”放在道德规范之首,表明“礼”已经由原来的一种习俗和仪式逐步地规范为一种道德教化和道德理念,升华为治国的四大要素之首。中国人向来把“礼”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以礼仪之邦来表明我们是文明的,不讲礼仪是不文明的。由此可见,“礼”在中华传统美德中同样有着重要位置。
传承“礼”——要谦让为上,礼貌待人
“礼”在我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孔子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孟子认为礼为“辞让之心”,是人的德行之一。“礼”作为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时刻都在阐述着一种谦让和恭敬的良好风范。作为提供司法服务的人民法院干警,需要不断掌握“礼”的新的内涵,用谦让、恭敬的态度去接待当事人,始终都要端正好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情态度,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办案,对弱势群体给予必要的关怀,让法院工作更加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法院干警要用“礼”的态度去从事法院工作,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切实增进法院司法服务效果。
礼
“礼”作为我们古老祖先的一种充分理性的实践形式和充分合理的行为规范,它曾经成为人们的生活习俗的一部分,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礼仪、礼节和礼貌。礼仪、礼节和礼貌是人类理性要求人们的全部合理的、正义的、正当的、合适的生活与行为经长期的实践而固定下来的具有普遍一致的社会性的生活与行为模式。孔子还提出“礼”的思想观念,其重点在于礼仪、制度、言行规范,这在表面上看起来属于外在形式的东西,实际上却是人的内心世界的表现。“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孔子在这里的意思是说:作为人,而不立“仁”德,那将如何对待礼仪制度呢?作为人,而又不去立“仁”德,那又将如何对待音乐仪式呢?还如《论语》所载:“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这里,帝子林放问到了“礼之本”,孔子赞叹称道“大哉问”,认为这个问题意义重大,还比拟具体的“礼制”,就一般的礼仪来说,与其奢侈浪费,则宁可勤俭节约;就特殊的丧礼来说,与其仪文周到,则宁可过于悲戚。孔子很是强调“礼”应“足征”,所以勉励要“克己复礼”,就是要求“复”可以“足征”的周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