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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舍生取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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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说:“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意思是说人要以天下大义为重,在“生”与“义”不可兼得时,宁可舍生而取义。古人尚且认识如此,何况我们呢!

  舍生取义,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从古到今,不知有多少仁人志士为了正义事业舍生取义。从茹毡饮雪的苏武到“前脚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的闻一多,许许多多的英雄一直为世人所景仰。“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自有后来人。”这首正气歌问世以来,一直回荡在人们心中,与史册上“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一诗句交相辉映。就是在当今经济大潮汹涌的改革年代,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比如去年抗洪救灾中,有多少解放军战士为了抢救人民的生命财产,奋力拼搏,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正因为如此,古往今来,舍生取义者,无不受人敬重受人爱戴。舍生取义并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他们身虽死而神长存。“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这些英雄的身躯虽然倒下了,但英魂长在。

  相反,如果为了自己活着,去伤害别人的利益,甚至为一己之利而卖国祸民,那么他们将“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长跪在岳坟前的秦桧夫妇就是典型的例子。

  今天,是和平年代,让我们为“义”舍弃生命的情况并不多,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舍生取义”呢?想起一位不知名作者的诗:“吃亏不要紧,只要主义真,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我想,这正是我们应取的态度。人生是个多解的方程,有人把“我”代入方程,解出的根是“私”,以“我”为核心,处处为自己着想,利欲熏心,甚至贪赃枉法,他们的人生是“黑色”的。我们应把“亏了我一个”代入方程,解出“幸福十亿人”的根。这就是当今和平年代的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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