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①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②。(《第二十五章》)?
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道”则纯任自然,以它自己的本来样子为法则。 “道”,是产生万事万物的本源,是无形无象的一切“物质”的根本,是“天地万物之母”。一切有形的物质形态,一切无形的物质形态,都从“道”中分离出来的。“道”,是有形物质形态和无形物质形态的混合体。老子对“道”的描述是这样的:有一个混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产生以前就存在了。它无声又无形,独立长存永无衰竭,循环运行而生生不息,它可以算做万物的根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叫它为“道”,再勉强给它取个名字叫“大”。它广大无边而周流不息,周流不息而伸展辽远,伸展辽远而返回本原。 从我们生存的这个时空来说,“三才者”,天、地、人。人是顶天立地的,“天、地、人”在“道”中运行。运行的规律是: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取法于自己的本然。“道”是总规律,总括整个宇宙物质形态运行的法则。而“天、地、人”,是仅仅从人类生存的这个“特定的”小时空而言的。 “道”的内涵,无量无边,在不同的生存时空中,不同的“生命形态的人”,对“道”的认识和理解是不相同的。这即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高低不同的“生命形态的人”,智慧不一样,生活的空间、环境不一样,“道”的存在方式也不一样。 在佛、菩萨、缘觉、声闻,这四种圣人的眼睛中,看见的“道”,和我们凡夫所看见的、体悟到的“道”,是完全不一样的。老子是世间的圣人,他老人家对“道”的观察点,是站在“天、地、人”之间。所阐述的“道”,正是为人类社会服务的。我们要以圣人为老师,以天地万物为老师,成就自己的人生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