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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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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六)


     握手的顺序一般讲究“尊者决定”,即待女士、长辈、已婚者、职位高者伸出手之后,男士、晚辈、未婚者、职位低者方可伸手去呼应。平辈之间,应主动握手。若一个人要与许多人握手,顺序是:先长辈后晚辈,先主人后客人,先上级后下级,先女士后男士。握手时要用右手,目视对方,表示尊重。男士同女士握手时,一般只轻握对方的手指部分,不宜握得太紧太久。右手握住后,左手又搭在其手上,是我国常用的礼节,表示更为亲切,更加尊重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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