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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利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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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利都是价值范畴,是相对于人而言的,具有很强的主体性,离开人便无所谓义与不义、利与不利。因此,有人认为义利观不属于认识之列,不可能成为一门科学。其实,义、利和义利关系有主体性,也有客体性,义利观也并非无是非正误可言,它完全可以作为科学来研究。如果义利观不可能成为科学,关于义利观的讨论就毫无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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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一直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说,君子与小人的价值取舍不同,筑就不同的人生。“舍身取义”之举并不少见,“见利忘义”之行也未匿迹。在当今世界里,有多少人因为利益迷失自我,又有多少人能坚持最初的梦想,不偏离即定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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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们会面临利与义的选择,该如何去选取决于我们的价值取向。当我们有义时,不一定就失去了利,也许某一天发现义也会产生利时,我们才明白当初选择的正确性,同样我们也没有反悔的机会,若当初选错了,那么也意味着失去了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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