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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想要”,错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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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即为想要、希望得到,这是人之所以称之为人的基本本能之一,喜欢美好,所以想要得到,想要得到,所以不择手段,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使一些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那么,欲得所爱错了吗?


韩非有:“可欲之类,进则教良民为奸,退则令善人有祸。奸起则上侵弱君祸至则民人多伤。”从这一方面来说明了欲的弊端。就我们当代大学生来说,这个阶段是欲最为膨胀的阶段,每个人都有一颗积极上进,想大展宏图的心理,起点、心态且向成功的方式不一样,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个人的心中充满了欲,向攀上枝头做凤凰的欲。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宿舍小团体或者其他一些钩心斗角的活动,但是,正式这种欲才有了成功的机会。


   社会发展的规律决定我们不能因为人的私欲而去大加批判,也不能因此而去限制人的思维活动。试想即使束缚住了身体,但思想永远都是独立自主的,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限制其发展。王夫之说:“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他充分地肯定了私欲、物欲的正当性、合理性。


     欲是万恶之源,但我始终尊崇欲亦是万善之基。人类的一切活动皆因欲而生,因欲而亡。陈确说:“欲即是人心生意,百善皆从此生,止有过不及,更无有无之分”。欲即有感物而动的感性欲望,也有因义而欲的理性欲望,欲乃是从人之本性萌发出来的,人接触任何事物都会产生感受,感受的过程中而产生一些对该事物的评价、希冀,欲就由此而生。欲为人之本性,并伴随人从生到死,“耳之于声也,目之于色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逸也;性也,有命焉。”这里欲被看做是人之本性,那么,物欲就不能说完全是恶的代名词了。一个人只有具有了欲,才能称之为人,无欲者除非是死人。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大环境中,有的人积极上进,乐于展现自己,努力学习各种技巧,并最终为自己的一生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实现了自我价值。有的人因为各种不利因素,譬如贫困,使人在现实中无法立足,对于物质需要来说,想做什么而不能做,想要什么而得不到,在别人看来,这种境况已经糟糕透顶,悲惨之极,但是身处在这种困境中的人却不这样想,虽然现实中他们是贫困的,但内心深处正式由于这种贫困而是他们萌发出一种强大的力量。努力学习,积极上进,力图改变这种现状,在这个过程中,精神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种强大的力量正式由欲而生,因欲而发展。由此可见,欲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根源、本质。也是改变消极悲惨命运的关键所在。


欲从正面来说,是义的起源,有欲而生义,一个人有报国之心,杀生取义之举,舍己救人之精神等,是因为具备了崇高的欲。《论语》中记载:“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此处所记录的是:孔子说: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有规定要怎样做,也没有规定不要怎样做,只要合于义理,即怎样做合理恰当,便应该怎样去做。要合于义之理,就要看其之欲。欲的性质从根本上决定了所做之事是义还是非义。


虽说欲能促使人类走向进步、走向成功。但是,同时欲亦是万恶之源,如果欲过无度,便会导致悲剧的发生。因此应该坚持理欲统一的观点,这里所说的理是真理、事实。将欲与理结合起来是使欲向积极方面发展的条件之一。叶适等人认为“人生何为?为其有欲。欲也必争,唯曰不足”,这种观点体现了“理欲统一”的思想。


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对待欲是谨慎的,克制的。但是他们又认为欲仅仅是一种对个人生命、社会发展、人之身体不断破坏的根源,因此,试图寻找一种可以操纵的制欲方法,于是便有了荀子的以道制欲说和《礼记》“存天理,灭人欲”论。荀子指出,人求欲并不一定得欲,而去欲亦未必离其所恶,又是祸欲交织,又是福恶相缠,此为人所遇欲之困惑。这种说法并不错,但意图去欲却是不可取的。


   上文不断强调欲为人之本性,不可去也。所以,如果遵从“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是断然不行的。欲只可节制,不可消除。物欲是不应该无限制发展的,如果好恶无节,感知又为外物所诱而不能作自我反省,那么,人的生命而具有的本性便会丧失。戴震指出“有是身,故有色臭味之欲……唯有情有欲而又有知,然后欲得遂也,情得达也。”他认为人生有欲是正常现象,并非恶,但同时他要求不沉溺于欲,应“发而中节”, “节而不过,则为依乎天理”。做到遂己之欲,又遂人之欲。只有对欲做到合理的节制才能发挥欲对人的积极作用。


在经济、文化、政治迅猛发展的今天,物质需要基本能够满足,人们更倾向于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当然,我所说的精神之欲是圣洁的崇高之欲绝非鄙俗之欲。譬如“寻找精神家园”口号的提出,“八荣八耻”等理念的贯彻实施。当人们面对物欲横流的现实而束手无策时,我们应该以人为镜、以古为鉴,走出物欲所淤成的泥潭,去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才是明智的选择。必须认识到,无论在哪个时代,精神需要总是不可缺少的,甚至其重要性高于物质需要。精神的满足可以正人正己,成己成物。


一个人可以放弃追求大部分物质需求的欲,但绝不能放弃精神所需之欲。至少,在人类发展进程中,精神需要也就是爱的需要,而且已具有了儿子我实现需要的实质性内容;我们可以以乐为乐,但也可以以苦为乐,这种境界绝非只顾追求物欲的粗俗之辈所能达到和理解的。我始终认为,对精神之欲可以无限发展,并且应该达到较高层次的需要,甚至是最高层次。所谓最高层次,我认为,首先应该是道德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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