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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华孝文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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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传统的孝道文化数千年来一直影响着乃至整个华夏民族。中国人把孝视为:人立身之本、孝是家庭和睦之本、孝是国家安康之本,同时也是人类延续之本。     孝,千百年来是中国社会维系着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中国古代孝文化

一、孝文化的发展阶段

(一)观念产生

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孝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孝”的观念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即母权制度向父权制度过渡的时期,由于血缘关系的明确和私有制的产生,为了感恩父母及长辈的生育抚养,表达崇敬和哀思之情,日久天长,便产生了“追孝”、“孝享”、“孝祀”的观念。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之句,充分说明了孝的原始意义:人们在生产劳动、与大自然的不断斗争中为乞平安而进行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

活动。“孝”字最初见于殷商卜辞。在甲骨文中,孝字的上部是个老人,弯腰弓背,而孝字的下部是个孩子,伸出双手,托着老人,作服侍状。《尔雅·释训》中将“孝”解释为“善父母为孝”。《说文解字》对孝作了生动而准确的解释是“, 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就是在物质上奉养父母  

孝最初仅限于调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家庭伦理,并无社会规范的意义。其主要内容是祭祀祖先善事父母。国家出现以后,仅限于血缘家庭的崇敬祖先、善事父母的“孝”逐渐延伸到政治、宗教、社会的广阔领域,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道德准则。

(二)理论化

    到了西周时期,孝的这种原始意义逐渐告别了朦胧与淡薄,趋于明显化。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开始意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即“人多力量大”。反映在意识形态的孝,又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即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进步,人们对自然、神鬼的认识趋于理性化,人们对先祖的祭祀活动由繁趋简,家庭形态的确立,使得赡养父母成为家庭血亲关系间最基本的义务,善事父母成为当时孝文化最核心的内容。

孔子从人性出发,以家庭为单位,紧紧围绕善事父母这一核心内涵,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深刻内容,提出了“仁”的思想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也与”,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可他又将“孝”作为“仁”之本,可见其对“孝”的推崇。孔子十分重视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敬、爱戴和赡养;提倡在父母跟前尽孝,强调“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提倡父母活着的时候尽孝才是最主要的,以“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体现对父母活着的孝养之心。孔子完成了孝从宗教到道德、从宗族伦理向家庭伦理的转化。

曾子将孔子的观点发扬光大,从理性的高度认为“孝”是人类道德之源,并把“孝”的内容个体化。。他说“孝子之亲,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又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对孔子、曾子的“孝”思想作了进一步的拓展,孟子把孔子、曾子所提倡的人们对于自己父母的爱推及他人,明显带有博爱思想。

    经历代儒家大师的不断完善“, 孝”观念已经系统化、理论化。其主要成果是《孝经》,其产生标志着“孝”文化的形成。此后儒家文化中的孝悌思想受到历代统治者高度重视,并居于整个封建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的基础和首位,成为维护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思想工具。

(三)政治化

    到了汉代“以孝治天下”,孝开始走上政治舞台,被纳入封建道德体系中,成为了中国封建家长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汉代大儒董仲舒对儒学孝文化进一步拓展,使孝与忠开始接轨, 如果说先秦儒学中的“孝”强调的是子女对父母的爱和关怀,那么董仲舒所宣称的“孝”则是子女对父母的绝对的爱和关怀。他没有以“父慈”作为前提,只是单方面强调子女对父母的义务,从而将“孝”文化极端化。他明确提出并系统论证了“三纲”学说,确定了父尊子卑、君尊臣卑、夫尊妇卑的伦理关系,孝开始直接服从于“父为子纲”、间接服务于“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

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统治者把家庭孝悌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出发点。从汉惠帝开始,凡民能养父母、着力耕耘者,皆可以担任国家的下层官吏,这是“孝道”政治化的开始。。汉代皇帝巡幸各地,常有表彰孝悌的事情。汉惠帝以后的汉朝皇帝都以“孝”为谥号,如孝惠、孝文、孝景、孝武、孝昭等。《孝经》一书在汉代受到了特别的重视,后汉时天下诵读《孝经》,以《孝经》进行教化,统治阶级以“孝治天下”为指导思想。从汉以后,历代统治者或思想家则自觉地把孝文化作为封建政治统治的精神基础。从汉以后,历代统治者或思想家则自觉地把孝文化作为封建政治统治的精神基础。

(四)异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改朝换代较频繁,虽然儒家思想受到一定的冲击,但对儒家思想的核心部分孝的冲击并不大,孝文化并未因战乱而遭受破坏。但与两汉相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以孝治天下”产生了不小的变异。

“孝”得到了统治者的大力鼓吹和宣扬,统治者也重视研究《孝经》和传播“孝”,孝成为一种统治国家的权术,封建统治者从方方面面加强了对人民的统治。孝也成了他们禁锢人民思想、麻痹人民的意识法宝,他们通过宣扬一些违背基本人伦道德的范例与行孝的“楷模”,如“郭巨埋儿”、“唐媳乳母”、“卧冰求鲤”等来使人们效仿,使人对封建伦理绝对服从。

这种对孝文化的异化表现在“孝感”和“孝义”的提出。所谓“孝感”,是说人之大孝,可以感动上天,降福于身;不孝,则会受到鬼神的惩罚。传统孝道认为,孝敬父母,奉养父母之人,才是顺天有德之人。在此思想的影响下,人们推崇“孝感天地”的迷信奉养行为,认为孝亲之情会感天动地。从《魏书·孝感传》开始,人为地编造出大量“孝感”一类的故事被载入“正史”,并广为流传。也出现了诸如《白话百孝图》里关于舜的“鸟耘兽耕”感人故事、盂宗为母“哭竹生笋”的愚昧行为、明代彭有源“割肝救母”、南齐庾黔娄“尝粪验病”等不人道的行为。另外也有以孝为先,为了一己之私而忘却天下之公的异化现象。

(五)走向极致

唐宋元明清时期“移孝于忠”,孝文化走向极致。这时的孝则被更多地解释为“忠君尊王”。统治者更加强调“臣忠”和“子孝”,而很少谈到“君明”和“父慈”,甚至提出了“父为子纲”、“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父虽不父,子不可以不子”等愚忠愚孝的绝对化的原则。

孝道一经统治阶级提倡,很快就从敬老养老变成了维护封建伦理之纲纪。正因为“忠君尊王”之“孝”有那么多的诱惑力,统治阶级一方面教化民众尊行忠孝道德,另一方面将臣民对君主的义务绝对化,而君主却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二十四孝”在这一时期最终形成并出现多种版本,既是孝文化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也是孝文化发展的一种体现。从《孝经》到“二十四孝”,孝的根本内容都是要求子孙对父母祖辈的教令绝对听命服从,孝文化走向极端化、专制化、神秘化、愚昧化。孝文化走向极致,被融入政治运行的系统

总结:从原始社会末期的“追孝”、“享孝”、“养孝”,到早期儒家质朴理智的“父慈子孝”、“孝敬”,再到魏晋南北朝的“孝感”、“孝义”,最后到宋元明清的“移孝于忠”,这是孝观念产生及演变的几个重要阶段。孝观念的这种演变不仅反映了生产力的发展,也集中反映了我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不断加强。孝文化对中华民族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对于当代人的生活也有重要的意义,对中国古代孝文化的研究就是要找到属于孝文化本真的东西,构建真正的家庭和谐,进而促使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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