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学习]十一、改过[经典学习]十一、改过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周易?益》)
译:君子看到善行,就向它看齐,有了过错,就要改正。
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论语?公冶长》)
译:孔子说:“罢了!我未曾见到能看到自己的过失并且在内心责备自己的人。” (已矣:罢了。讼:责备。)
不迁怒,不贰过。(《论语?雍也》)
译:不迁怒于人,不再犯以前犯过的错误。
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诗毛氏传?大序》)
译:说话的人没有罪过,听话的人应引起足够的警戒。
闻毁勿戚戚,闻誉勿欣欣。自顾行何如,毁誉安足论?([唐]白居易《续座右铭》)
译:听到诽谤,不要悲伤;听到称赞,不要高兴。要看看自己的行为怎么样,毁谤和称赞哪里值得放在心上呢?
人誉己,果有善,但当持其善,不可有自喜之心;无善则增修焉可也。人毁己,果有恶,即当去其恶,不可有恶闻之意;无恶则加勉焉可也。([明]薛瑄《薛文清公读书录?器量》)
译:别人称赞自己,果真有善德,只应当保持善德,不可内心沾沾自喜;如果没有善德,就增进品德修养。别人诋毁自己,果真有恶行,就应当除去恶行,不能有厌恶听别人意见之意,没有恶行,就应当加以勉励,就可以了。
责我以过,当虚心体察,不必论其人何如。局外之言,往往多中。([清]申涵光《荆园小语》)
译:当别人责备我的过错时,应当虚心体会观察,不必管提意见的人怎样。局外人的话,往往说得中肯。
(节选自:陈杰思编著《中华十大义理》中华书局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