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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与礼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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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的发展,“道德、伦理和礼仪”在自然与不自然的对立统一中形成。人类的“道德、伦理和礼仪”的深层的原因是人类生存、生活与进步的需要,是人类的需要与世界发展情况的对立统一。人类“道德、伦理和礼仪”的程度是历史、现实以及人类所需要的未来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人类“道德、伦理和礼仪”的程度与人类的文明程度也是相一致的,也与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相一致。人类的生产及经济的能力对人类的文明程度具有重大的人类内因方面(或人为方面)的决定作用,但人类文化对生产及经济的人类内因方面(或人为方面)的反作用力也越来越大。随着人类理性的增强,人类对“道德、伦理和礼仪”的人为干涉性和干涉能力也越来越大,随着人类理性的深入,人类的“道德、伦理和礼仪”也越来越符合人类的进步利益,也越来越能够处于自然与人为的相对和谐的对立统一之中。

在人类还未成为人类的时候,只有一些动物的本能。在自然的选择过程中,随着古猿对世界认识的深入实践的发展,古猿有意识地而非本能地制造出了劳动的工具,这样,古猿意识的能动性就具有了质的飞跃,古猿进化成了早期猿人,人类出现了。

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中,不同的社会、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随着其生产力与文化对立统一的程度不同,各有其不同的所有制及管理形式,各有其不同的社会道德、伦理、礼仪、风俗及习惯。

在原始社会中,生产力的水平相当低下,人们只能依赖集体的劳动、依赖集体的力量,来抵抗世界所给予的压迫而获得生存,这样,对群居的需要及“统一的意志”等成为人类普遍的适于生存的社会性心理。原始社会又常被称为“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其基本的组织形式为原始群落、母系姓族公社[1]、父系氏族部落与部落联盟,尽管也有群落、姓族、氏族或联盟的首领,但他们的一般社会道德是资源的公有集体性的劳动统一性的分工及分配,因为,不如此,他们难以维持其集体的规模及实力,也就难以保障其各自的需要、私利及生存。原始社会的早期猿人、晚期猿人,是没有婚姻关系的,其“内部盛行毫无限制的性交关系”[2],这种“毫无限制”应该在很大程度上指的是对性交对象的选择,我估计那时的性交也应该是不能妨碍集体生产的,这可能是那时性交的一个很容易被自觉遵守的性道德,因为,集体生产对于人类的重要性通常要大于性交。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人们在生产中也出现了最初的按照年龄的分工。在早期智人阶段,基本上按照年龄来划分的“辈行婚”就出现了,所谓的“辈行婚”,其实,就是年龄比较接近的人们之间进行自由选择的性交关系。随着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原始群落壮大了,出现了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的姓族公社,即母系姓族时期。在这个时期,由于生产能力的增强,人类的规模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相邻的姓族已越来越多,相邻姓族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已越来越频繁,姓族外的婚姻体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好处。有哪些好处呢?一则人们渐渐认识到姓族外的通婚可以提高姓族人口的质量;二则姓族外的通婚可以减少本姓族内因性关系而带来的矛盾、纠纷;三则姓族外的通婚可以促进姓族间的联合与共同发展,以能更好地战胜不利于本姓族的许多因素。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随着母系姓族的繁荣,姓族的人口也越来越多,而姓族相对独立的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反而越来越小,财产的小集体化现象和婚姻的相对固定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由于在原始社会初期,人口的繁衍、教育与组织,是相当重要的,再加上姓族的集体生活以及母子关系比较容易确认等原因,母系自然就成为了血缘族群的纽带、组织者和管理者,母系姓族自然形成。而由于男子孕育后代所需的精力和时间相对较少,故男子的野外捕食工作、生产工作就相对较多,这从而开发了男子的运动、力量、气魄、胆略和智力等方面的能力,这使得男子逐渐在生产力及人类的发展中处于比女子更加有利的地位,随着男子在姓族中地位的上升,对偶婚姻的中心也逐渐地由女子转移向男子;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单位的缩小,姓族公社的私有化程度也就提高了;随着男子相对于女子的维护生存能力的地位的上升,姓族财产的私有化也逐渐在围绕着男子之间展开,女子逐渐成为了男子的依附,而男子也需要通过对女人的占有才能确定谁是自己的后代,这样以男子为婚姻中心的氏族就出现了,父系氏族逐渐形成。可见,人的需求也是在依据着实际情况的发展而逐渐展开,过于超前实际情况、过于落后实际情况等脱离实际情况的需求都难以展开及实现或有效实现或长期实现,并容易至于被抛弃的程度,而适当超前于实际情况展开及实现需求则能形成领导实际的局面,适当于实际情况展开及实现需求则形成一般的局面,适当落后于实际情况展开及实现需求则形成落后于实际的局面。随着氏族生产及扩张能力的增加,氏族兼并及联盟也越来越大。人类的发展和积累,必然带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在原始社会中后期,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使私有化的发展具有了可能,并逐步具有了一些现实的发展。于是,在氏族及氏族联盟内部,私有化的道德就在相对稳定的人类生存环境及人类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就在父系氏族阶段,逐步开始打破了原始的共产主义道德,并且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已经使小集体、甚至个人能够具有较为相对独立的生产能力,因此,这时新生的私有纷争势力等,也正在小心翼翼地、迅速地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促进力量。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更加提高,原始社会的私有化程度已越来越高,而且,这种私有化之心已在越来越影响着整个原始社会的人们,包括他们的各级首领,于是,原始社会内外部逐步充满了对财产和资源的纷争。私有之心使得人们消极于大集体事务、积极于小集体及自我事务,于是,社会生产的组织就越来越需要借助于充满私有性质的压迫与专制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源的消耗导致使邻近资源减少,私有之心也使得各氏族在面对自然界的时候,氏族之间的斗争就越来越多于联合了。私有之心又使得人们斤斤计较于点滴的小事而纠纷不断,很难再宽容地以较为公正的心来一致应付自然界。私有之心也使得各级首领私心膨胀,而私有的社会形势又使他们也只有以私有化的方法来维持社会的组织与制度,而也唯有实行恰当的私有化才能平衡各实力派势力的发展势头,从而督促和激励社会的生产等进步。整个氏族的私有化之心使氏族之间的斗争日趋频繁和激烈,于是,氏族与氏族之间的掠夺与战争就开始了。为了抑制对方的私心就开始了压迫、镇压和杀戮等,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就开始了分离、对抗、掠夺和暴力等。于是乎,私有化而引起的互相的倾轧、结盟和掠夺就逐步地促使原始社会崩溃瓦解了,“私有”成为了一种和“公有”并行的社会心理与道德。可为什么“公有”的社会心理和道德还能够存在呢?那只是因为人类的发展彼此间还需要对社会性发展的依靠、还需要社会性的结盟。

中国的部落联盟时期相当发达,大约是在夏启建立夏朝以前,那时伏羲、炎帝、黄帝时期的文明已很辉煌,且至今对世界仍有积极的影响,而炎帝、黄帝时期的活动范围已基本上遍及了黄河流域,大禹治水的规模也已经相当庞大。

随着原始社会的瓦解,私有化的产物——“国家”,就在对内的专制对外的斗争和兼并中逐步诞生了。“私有化”的横空出世——严重地打击了原始的“公有化”,这从中国的老子、孔子、孟子、庄子等人的思想表达中也还能够看到这种痕迹,这使得人类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破产以后的第一个私有化社会就是极端私有化的奴隶社会,当然,这种社会的建立是与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同步的。这尽管是人类面对自然界的能力的一大进步,是人类智力等能力上的一个整体性的飞跃时期,这相对于人类打磨出第一个石器的时代是第二次飞跃了,但这次的飞跃是不能说它没有充满了人类自相残杀的血腥味的,人类的巨大的阶级分化从此出现。以奴隶制度为主要社会制度的社会,可称为“奴隶社会”。在奴隶社会里,一切属于强者、属于拥有统治权的强者、属于强者的个人与集体,这就是奴隶社会的最主要的道德、伦理与礼仪。

奴隶社会通过私有化的、残酷的阶级制度,来实现着极端私有化下的组织化和社会化。那时,也因此而创建了许多不朽的工程及人类文明,例如:埃及的金字塔、中国夏商周时期的分封制和哲学、古希腊的哲学、印度的哲学、古罗马的大型竞技场和公共交通,等等。人类的奴隶社会时期是整个人类进步发展的重要时期,它虽然漫长了一些,例如中国的奴隶社会至少长达约两千年,但它和原始社会的长达两三百万年的发展史相比还是短了很多的。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奴隶们的直接物质生产劳动使得他们成为了社会物质生产的重要人为因素,而且,奴隶们也逐步地发现自己的劳动成果除了养活自己以外已经可以有很多的剩余,于是,同样也是在自私及私有之心下(也有一定的公有之心,私有及公有是对立统一的),奴隶们开始不安心于自己相对于奴隶主的悬殊地位,开始了越来越激烈的斗争与反抗,整个社会又开始动荡了起来。阶级的矛盾也推动了社会上层统治者的分化,顺乎于社会进步发展趋势的就会取得胜利(这一点很重要噢!所有社会性的胜利都是如此),尤其是社会的新兴力量中更容易分化出社会发展的领导者并相对容易取得社会发展的领导权,而那些相对更直接掌握着社会物质生产的人们相对更好地把握着社会进步的脉搏及更多的社会物质和精神性的力量。当顺乎社会形势的发展,率先采用先进的封建生产关系而成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人们——取得了在社会发展中的强势时,一些奴隶制国家的封建经济革命获得了成功,例如中国战国初期的“田氏代齐”和“三家分晋”等的革命;面对封建生产关系的生存优势,一些奴隶制国家的自身改革或变法也获得了成功,例如中国战国时期魏国的李悝秦国的商鞅等的变法,这种变法,总体来看,是更广泛的人性平等及自由化(如逐步变奴隶为农民、鼓励平民通过立战功成为贵族等)、及更广泛的私有化(鼓励土地私有化及开荒等、让无土地的人拥有土地等)及更广泛的国有化(所有的私有化、富民化等变法都是为了国家的富有及强大)等,这是基本符合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发展愿望的,明智的统治者带头变法的目的是调动国民的积极性,富国强兵;他们的变法当然也是内外因素推动的结果,包括内部奴隶们的斗争与越来越激烈的反抗,包括内部生产力的低下,包括内部各种资源的困境,包括外部国家的武力威胁,等;他们变法的支持与领导者,则是当时在内、外矛盾的压迫下的相对“开明”国王。而一些顽固坚持奴隶制的国家、那些镇压奴隶们的反抗比较成功的奴隶制的国家,内部逐渐地失去了活力而腐朽与衰败了,在看似偶然的或轻轻的外力之下就土崩瓦解、灰飞烟灭了,例如:曾经庞大的古罗马帝国,却被他们称呼为野蛮人的北方日耳曼人等少数民族所灭亡;而那些即使采取了一些新生的、进步的封建生产关系及制度的国家,也由于相比较的原因或由于其它方面的重要原因,而被比他们更为先进的国家所吞并或灭亡。可见,积极地感知、分辨与善用有利的因素及大势所趋,是人及集体生存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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