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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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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出自于《仪礼·乡饮酒礼》:“设席于堂廉之上。”原意是指堂屋的侧边。又见《吕氏春秋·孟秋》:“其器廉以深。”廉,在这里引申为品行方正。


廉与政治的渊源很深。《楚辞·招魂》:“朕幼清以廉洁兮。”王逸注:“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在这里,“受”,就是“贪”。廉洁和贪污这两个词,似肇源于此。为“官”“清”或“贪”,在廉字上看得分明。


自古以来,在文化上对廉政就很关注,留下颇多廉政事典。


东汉杨震,暮夜有人馈送十斤黄金,送金的人说:“暮夜无人知。”杨震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说明,廉,关乎天地人神之大体。周昙《咏史诗》在咏到春秋宋人子罕时,有诗道:“子怜湿润欲归仁,吾贵坚廉是宝身。自有不贪身内宝,玉人徒献外来珍。”


《左传·襄公十五年》记载,当时宋国有人获得宝玉,献给子罕。子罕拒绝。献玉人见子罕不收,解释道:我把这块玉石出示给治玉的专家看过,确实是块难得的宝玉,所以才敢奉献给你。子罕闻言,也解释道:我以不贪为我之宝贝,你以玉石作为你的宝贝,彼此都各自拥有一件宝贝。现在如果我受了你的宝石,那么,我就失掉了不贪之宝,你也丧失了你的宝石之宝,岂非彼此都失掉了自己的宝贝,照此看来,无妨各自拥有自己的宝贝为好。


子罕作为廉政的典范,历来受到人们的赞美。庾信《周上柱国齐王宪神道碑》就说:“来人献玉,不贪为宝。伯成子高,守仁为富。”苏东坡《王晋卿示诗欲夺海石》诗:“守子不贪宝,完我无瑕玉。”又有《梦中作寄朱行中》诗:“至今不贪宝,凛然照尘寰。”


汉末,有一位郁林太守陆绩(唐陆龟蒙的远祖),罢官之后,泛海归姑苏家乡,两袖清风,别无长物,惟一空舟,恐有复舟之虞,乃载一巨石镇之。到了家乡,将巨石弃置城门外,日久埋没土中。直到明弘治年间,当地有司曳之出土,建亭复之,题其楣曰:“廉石。”可见,一个人居官清廉,千年之后,与之相关的一块顽石也得到美誉,希望这个亭仍能找着,人们好去参观。


最能使人顽廉懦立的莫过于贤妻良母。《列子传》:田稷子相齐,受下吏货金百镒,献给母亲。母亲说:“子为相三年,禄未尝多若此也,安所得此?”他只好承认得之于下。母亲告诫他:“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把“廉”和“孝”直接挂起勾来,真乃母之典范。


《晋书》:晋陶侃为寻阳县吏,尝监鱼梁,以一绀蚱遗母,湛氏封蚱,反书责侃曰:“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从一罐咸鱼上,生发出身家祸福的关系,深明廉之大义。


谢承《后汉书》:“巴祗为扬州刺史,与官暗饮,不燃官烛。”私人宴客,不用公家膏火,宁可“暗饮”。


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李京兆诸父中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廉到连光线都分公私,时人未免难以理喻,但,自有其道理。


去年,校党委搞了一次“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和建议的调研征文”活动,在思考高校廉政文化建设问题时,我想到了廉文化这样一个题目。就像研究酒产生酒文化,研究食产生食文化,我们来研究廉,可以也更应该产生廉文化。


对党的中高级干部讲“廉政文化”,当然有意义。对民来倡导“廉文化”,做孟子所说穷不苟求的“廉士”,意义当然更为长远。


廉政建设应该从“娃娃”抓起,从全民文化素养和行为养成角度着手,形成一种鲜明的民族精神,于是,就去掉一个“政”字,叫“廉文化”,这廉文化所适应的范围,跨越的时空,确是比廉政文化更广、更长。这就是我认为“更有意义”的意义。


何谓廉文化?我认为,廉文化是指社会行政范畴意义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它与当时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是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的某个方面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廉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深刻的历史性。


早几年宣传过的“以德治国”,近来大力宣传的“诚信建设”,俱和廉文化建设一起构成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系统工程,是从社会教育的根子上来抑制腐败。


廉文化是廉政文化的基础,廉政文化是廉文化发展到一定社会阶层和阶段的特定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这是廉文化与廉政文化的关系。


若没有廉文化,则“贵仁者寡,能义者难”,香臭不辨,“荣”“耻”不分。在高校,廉文化亦无疑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我们还能记得孔融让梨之类的廉文化幼教的内容,所以,在当前也应成为整个社会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内涵。总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研究和建设之,则功在当代,意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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