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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的精神内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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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的精神内核是“敬”
刘梦溪
2016年04月25日08:1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们常说,一个人要有礼貌。礼貌的意义有多大呢?这要看礼貌关涉的对象、影响的范围。
  个人与个人之间,在没有更多人在场的情况下,礼貌与否的直接影响仅限于彼此之间,但间接影响却不限于彼此之间,因为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个或大或小的家庭以及社会网络。因此,个人之间的不礼貌,看似得罪的是一个人,实际上往往得罪了一批人。至于在群体场合,众目睽睽、大庭广众之下,失礼行为的代价就更大了。
  礼貌与否不是由对错决定的,不能因为自己是对的就可以没有礼貌。相反,虽然自己是错的,由于讲究礼貌,却可以使过失的损失面有所减小。所谓“得罪”了人,有时候是因为对错问题,但更多时候是由于礼貌不周或者失礼。比如,某一场合,多人在座,迟来的一位一边致歉,一边将带来的小礼品分送给各位,其他人都拿到了,只有一位没拿到。分送小礼品者如不作出恳切解释,尽力补救,就是明显的失礼。所谓宁可漏一村、不可漏一人,一人向隅、举座寡欢,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失礼后果的大小轻重与失礼的对象有关,也与失礼的场合有关。在上述分送礼品“漏一人”的例子中,如果所漏者是一位豪爽豁达之人,很可能哈哈一笑而过。所以俗话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但如果是重要场合,比如典礼,比如祭祀,比如国家间的外交活动,礼仪的周到或欠缺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历史上因为礼仪不周而引起大的争端,也是屡见不鲜的事。
  礼貌和礼仪为什么如此重要呢?因为礼的精神内核是一个“敬”字。孔子说:“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也就是说,在礼仪的场合,如果没有庄敬存在,就不值得一看了。孔子的弟子子夏也说:“敬而无失。”孟子说得更具体:“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人类社会中的礼仪、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貌,都体现一个“敬”字。“敬”的取义,不仅是对他人、对施礼对象的尊敬,更主要是自己人格尊严的体现。问题是,你有尊严,别人也有尊严。所以,只有维护别人的尊严,别人才能维护你的尊严。“敬人者,人恒敬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国家、社会的大礼仪自有传统的规制,循之可也。所以《尔雅》解释“训”字为“穆穆、肃肃,敬也”,还是一个“敬”字。礼貌则是个人的一种修养,接人待物,随顺自然,无不成礼。但世间的事总是错综复杂的,如果遇到突发的意料之外的情况,如何执礼呢?应急之道、转危为安的办法仍然是“敬”。假如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有不速之客不请自来,怎样应对可是考验主人智慧的事。如果处理不当,露出不耐烦的样子,甚至下逐客令,结果就难以预料。应对突发紧急情况,不要忘了“敬之终吉”“敬而无失”。这也就是司马迁在《史记》的《礼书》中所说的“恭敬辞让之所以养安也”。这深刻揭示了和谐安定和“恭敬辞让”之间的关系。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  

  《 人民日报 》( 2016年04月25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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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礼”所具有的规范特征

(一)“礼”具有普遍性

“礼”是按照道德理性要求制定的典章制度、行为规范的总称。礼与道德互为表里,是道德理性的具象,旨在构建理性的人伦秩序。秩序的需要无处不在,故礼亦如此。就此而言,礼具有施行范围以及适用主体的广泛性。

首先,礼的适用主体具有广泛性。《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道出了“礼”的宏观意义的微观透视。中国传统上家国一体,要达到和睦有序,需要社会主体共同遵守既定准则,不同身份、不同地位的人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就能实现群体的社会秩序。其次,礼具有适用地域的广泛性。《论语·八佾》子曰:“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其如示诸斯乎?”在孔子看来,治理天下,只要有礼就可以。有了共生的文化信仰和符号,治理国家就只是形而下的器。“孔子对‘礼’的孜孜追求,决不止于这些外在的伦理制度,而是在这些制度背后或者透过这些制度所达到的伦理必然性、伦理力量和伦理合理性。”作为一种共同的内在文化性质,礼是文化在人行为上的表现样态,这种表现样态是一种伦理力量的使然,是伦理必然性的结果。

(二)“礼”具有较强的时代性

“礼”作为社会制度规范,在社会情势变化过程中也会有所损益。虽然礼的部分有所变化,但其本质不会改变。周礼通过继承前朝礼仪制度形成并发展。《论语·八佾》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可见,孔子对待“礼”之变化性的态度,肯定礼是具有时代变化性的观点。其次,礼的本质保持不变。在孔子看来,因为礼的本质不变,所以在朝代的更迭中虽有所损益而能延续,也就可以肯定,即便经过十世、百世,其礼仪制度仍是延续古礼而有所损益而已。

(三)“礼”遵循程序价值优先

礼的本质是规范,规范需要程序作为载体,程序的存在也是对一种既定社会秩序的肯定和再现。在价值序列中,孔子重视规范下所蕴含的情感和德行。就礼本身而言,他更强调程序在价值序列中的首要地位。程序是礼的表现形式。如果“仁”是礼的内在精神,那么程序就是礼的外部表现。《论语》中著名的“正名”思想,其实质就是通过操作具体的礼仪规范,制定各种角色的人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达到礼乐兴,刑罚中,民之手足有措的目的。尊“礼”的方式就是用程序来约束自己,从而达到外部行为与内在道德修养统一的完美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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