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四章,分别名为“彖传义理”、“大象传义理”、“小象传义理”、“彖传、大象传、小象传之比较”。如作者所说“本书撰作之目的,乃是据义例以言象数,据辞义以明哲理”,故每章均包括“阐释义例”与“分析哲理”两部分。阐释义例,作者着力于“正诸家之误释”及“补旧说之未备”。以为,“上”、“下”、“往”、“来”之说实为反覆卦之义例,而旧说每以爻变或爻之升降说释之,误也!又以为,“六二”、“九五”居中得正,其应者每多以“凶”、“吝”,故所谓 “正”、“应”之吉,亦须视乎其他因素。此等均一一辨误以正之。又以为,“志行”之说,诸家多未有释,偶有论及,则率以“应”或“不应”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