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之辩证性
在柏拉图的对话中,诸如美、知识、美德等许多问题的讨论,都是循着从个别到一般
的途径进行的,体现了辩证法和认识论的紧密结合。试以早期的《大希匹阿斯篇》为例。
这篇对话的主题是讨论美。希匹阿斯的第一个答案是:“美就是一位年青漂亮的小姐”。
苏格拉底驳斥说,一匹母马、一个汤罐不也是很美的吗?于是,希匹阿斯又提出了第二个
答案:“黄金是使事物成其为美的”。苏格拉底又驳斥说,为什么人们不用黄金而用象牙
去雕刻女神的面目、用石头去雕刻女神的身子呢?希匹阿斯所提出的第三个答案“恰当
就是美的”也同样遭到了驳斥。他穷于应付,正想溜走时,苏格拉底留住了他。讨论改
变了方式,由苏格拉底相继提出美的三个可能的定义:美就是有用的、美就是有益的,美
就是视觉和听觉所生的快感,把讨论进一步引向深入。尽管这场讨论最后没有作出结论,
但从整个过程看,是从个别美的事物逐步进入美的概念的。在《会饮篇》中谈到美感教育
时,也使用了同样的方法。因此,朱光潜先生完全有理由作出如下的评价:“从这个进程
看,人们的认识毕竟以客观现实世界中个别感性事物为基础,从许多个别感性事物中找出
共同的概念,从局部事物的概念上升到全体事物的总的概念。……在这里柏拉图思想中具
有辩证的因素。”(((西方美学史》上卷,第45页)当然,在柏拉图那里,这种由个别到一
般的辩证的认识方法是有一定局限性的。一方面,他不懂得人的认识由个别达到一般后,
还要再回到个别去。他停留在一般上、抽象的理念上不再前进,另一方面,正如黑格尔指
出的:“为了消解特殊的东西以形成共相,这种辩证法还不是真正的辩证法,还不是辩证法
的真形式。”(《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第202页)因为这种辩证法从个别中提取出来的
还只是一个个各自孤立的概念。如前所述,直到柏拉图把“变”的思想引进理念,才在
《巴门尼德篇》、《智者篇》、《菲里布篇》等晚期对话中建立了概念之间的辩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