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忠”,相对来说,人们对“忠”或许比对“儒家”这一概念要熟悉的多,但熟悉并不等于了解。事实上,一提到儒家之忠,人们首先总是会想到“愚忠”之类,而对忠、对儒家之忠的认识,恐不能基于此。
何谓忠?查《说文解字》:"忠,敬也,尽心曰忠。"应该说,这便是忠的定义。"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 (《忠经·天地神明章第一》), 也作如是说。朱熹在《四书集注》解释忠的涵义:“尽己之谓忠。”都是对“忠”字的正确理解。
《左传·桓公六年》:"上思利民,忠也。"《左传·昭公元年》:"临患不忘国,忠也。"这是春秋时代人们对忠的解释。但这解释已不只是单单对“忠”字,而是对忠的外延(忠的对象)来进一步剖析。
忠,是一种应有品德和行为准则。它是一种对事对人的应有品德和行为准则,因为它必然要通过人事才能表现出来。其对象较为广泛,对自己的份内之事,对亲、师、友、君所交待的事都要忠(尽心)。间接地,也便成了待亲、待师、待友、待君(但绝非汉以降特指的对上、待君)都应该忠(尽心),当然这忠并非无原则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