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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的义理人情观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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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 1期 安徽文学
ANHUIWENXUE 浅谈日本人的义理人情观念 ———以《情死天网岛》为中心 王蕊 世界上各个民族的人们都按照本民族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而生存。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民族个性”。从日本人的精神结构层面分析的话,我认为“义理人情”这一观念就能很清楚地表达日本人的民族个性。 义理人情包括义理和人情两个方面的含义。本尼迪克特(1887-1948),美国著名现代文化人类学者、民族学者、诗人,有关义理,她作了如下解释:“与义理相当的词在英语中是根本没有的,而且在人类学家从世界文化中发现的一切奇怪的道德义务范畴里,这是最稀奇的范畴之一。这是日本独特的范畴。”[1]在封建社会中形成的义理概念有主从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夫妇关系、手足关系、朋友“时而敌人时而伙伴”
关系,这些是人际关系中最受重视的规范。换句话说也可以解释成为,
在为受恩的对方着想、
体贴对方的时候,甚至可以牺牲自己而决心要为对方谋求幸福。也就是说义理是在经营社会生活的过程中,与他人交往中的一种道德上的自我规范。把义理转变为具体的社会习惯
的话,
包括音信联络、
互赠礼品等等
,还包括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不顾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的行为。 所谓人情,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父母与子女的亲情、恋人之间的爱情、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同情、友爱之情等情感,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指日本社会中存在的一种稍有些特殊的情感。人情和义理在某种程度上的意思相反。比如义理是指受人恩惠而要报答于对方的一种人际关系中的规范,而人情是指对他人感情的一种自然的流露。说一个人“人情敦厚”就是指这个人很为别人着想,很体贴别人,而要是说一个人缺乏义理的话,就是指这个人不能被看做是一个独立成熟的社会人。综上所述,义理和人情是指在传统意义上规范日本人在人际关系中的一个准则。现代社会也延续和发展了这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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