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是指中国封建时期讲究操守,公正清廉勇于任事的官吏,史书多以“循吏”、“良吏”、“廉吏”称之。与之相对的是贪官。
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有一整套完备的封建官僚体系,为了保证这套庞大的官僚机器正常运转,需有各项措施来保证系统的运作。《尚书·商书·伊训》就有“儆于有位”之说,《左传·襄公四年》:“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崔骃、胡广写《百官箴》,后世因称官吏之戒为官箴。唐代的清官要数戴叔伦,人称“其治清明仁恕,多方略,故所之称最”。宋朝官员的薪俸是历代最优渥的,但一味强行实施增俸养廉,结果“吏部以有限之官,待无穷之吏,户部以有限之财,禄无用之人”。封建官员中贪渎行为极为普遍,贪赃枉法现象比比皆是,“求一真正清廉之吏,几等于麟角凤毛。虽在上者日言惩贪,而实有不能苛求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