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是宇宙自然、社会人生发生的规律,存在的常态,功能的佳境。如前引史伯“和实生物”、即为“和”的最高审美义蕴提出了哲学依据。其中“和五味以调口”、“和六律以聪耳”、物错杂以成“文”等论点,对“和”发展为审美范畴影响尤大。而道家(老子》四十二章又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更从宇宙本体论、生化论层面,阐释了“和”是阴阳二气矛盾统一,是生成万物的内在依据或存在状态。而《庄子·天道》篇称“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天和、人和,即是顺应自然,而不要人为地干扰,甚至破坏自然,这是万物之美所以产生的哲学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