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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的价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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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究竟给公众带来了什么?除了降低了普通百姓的生活成本,是否还有其他。笔者觉得,最直接也最深入的价值在于重塑了世道人心。不妨举例说明,司法腐败,人们打官司时会托人找关系,打官司变成了打关系;苍蝇扑面,人们到“衙门”办事,常常遭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得不跑断腿、磨破嘴;哪怕开办小公司,也得时刻防止被敲竹杠,要四处送钱,否则就被折腾,有的环保局长敢叫嚣“分分钟搞垮一间厂”;就是走在路上,也得防范飞来横祸,比如“我爹是李刚”的衙内;辛苦打工被欠薪,要钱了却被警察拧脖子、踩头发,甚至非正常死亡……如此种种,看似与反腐败没有直接关联,实则大有关系。
  反腐败更彻底一些,以权压法还敢肆无忌惮吗?公职人员还敢颐指气使吗?职能部门还敢借机敲诈吗?衙内们还敢嚣张跋扈吗?执法人员还敢徇私枉法吗?也许,这种状况不可能一下子改观,但是只要反腐不放松,就一定被遏制住。反腐,当然不是打掉几个老虎、拍落几只苍蝇、追回几头狐狸了事,更是通过制度设计,减少老虎苍蝇狐狸生存的土壤;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关心哪只老虎落马了,更关心老虎落马带给自己带给社会什么好处。原因很简单,如果只是围观谁谁谁落马,而没有真正从中受益,新鲜劲就会逐渐消失;而中央打掉某个老虎,并不是追求喝彩声,而是通过打老虎表达反腐决心,通过刮骨疗毒使肌体更健康,通过整饬秩序维护法律的尊严,使国家更有未来,使人心更有期待。
  从这个角度说,反腐不可能半路终止,也不会因取得阶段性成果就放缓力度。当公众意识到反腐与自己有关,更体会到反腐带来的实在好处,必然更支持反腐,更用实际行动响应反腐。于此而言,白岩松所称的“八项规定也好、反腐败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治理社会和人心中的雾霾,慢慢让社会风气和人心内部云淡风轻”,才更有现实应验效果。
  腐败之所以出现,与信仰坍塌有关,与土壤病变有关,也与制度缺陷有关。从治标到治本,反腐体制不断升级换代,重塑的不只是反腐效果,更能动员全体国民对法治更有信心,对秩序更有好感,对好的社会风气更有责任意识。因此,反腐的最大价值在于重造人心,而人心一旦重造,就会最大程度压缩腐败生成的空间,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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