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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化傳統提倡的行為,指兒女行為不應該違背父母、家裏的長輩以及先人的意愿,是一種穩定倫常關係表現。所謂「百行孝為先」,反映中華民族極為重視孝的觀念。


孝的一般表現為孝順孝敬等。孝順指為了回報父母的养育,而對父母权威的肯定,從而遵从父母的指点和命令,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


儒家孝经》開宗明義章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后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由此可見中華文化孝的觀念不只於孝順父母而已,孝順父母只是孝道的開始。《孝经·諫諍章第十五》:“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廣至德章·第十三》:“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


论语》中,子夏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晚辈长保恭敬和悦的神色是最难做到的(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孝”字在《论语》中,一共见于14章。其中为孔子所言,且与孝的定义有关者,共有5章。


道家莊子·天運》孝的觀念:“以敬孝易,以愛孝難;以愛孝易,以忘親難;忘親易,使親忘我難;使親忘我易,兼忘天下難;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兼忘我難。”


印度及其他亚洲地区也有类似的伦理概念,另外孝顺还可以推广为一般对年长的人的尊敬顺从,比如对媳妇的孝顺,对长辈亲戚(比如等)的孝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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