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孝敬父母天经地义 孝道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中,天经地义,人人应该也必须奉行。古人认为这一伦理观念绝对正确,毋庸置疑。 古代圣为什么把这一思想推崇这么高呢?可从下面三点说起。 第一,从社会伦理回报的角度来看:千万年来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劳动创造了世界和人的本身,思维使人类越来越聪明,合群劳动使人们在战胜自然中不断取得胜利。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一代生一代,一代教一代,一代传一代,人类才不断战胜自然,发展、前进。后人对前人的尊重,是对社会文化成果的尊重,是对自己生存条件不断改善、提高这一事实的尊重。前人开路后人走,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社会上的一切文化成果都是前人创造遗留下来的。没有前人一代代的努力,社会就会停滞不前,今人还处于蒙昧状态。仅只笼统地说对待那些斩荆披棘为后人铺路的前人来说,后人就应对其尊敬、爱护与奉养。这些前人如果正是自己的父母,他们更直接地为自身的生存发展铺好道路,那不更应该尊敬、爱戴与奉养吗? 第二,从家庭伦理的亲情来看:父母生儿育女,绝对不等同于一般生物的繁殖后代,其最大的特点是亲情和爱。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是有思维。思维使人有了灵性,此灵性即指人的性、情。情产生爱。天下的爱有多种:大到对国家、民族的爱,小到对异性的爱。还有对亲朋的友爱,对世人的关爱,对事业的钟爱等等。但是在一切爱中,最重要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亲子之爱。子女出生后,父母在对子女抚养、教育到长大成人过程中,父母无不付出无怨无悔的劳动,最大的代价,对子女灌输以深厚、持久的爱。“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子女,父母可以忍受各种艰苦,爱护子女胜过爱护自己,保护子女胜过保护自己。子女在父母的爱河中成长,父母对子女的爱表现在各个方面,自然应该换取子女对父母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