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中华文化传统提倡的行为,指儿女的行为不应该违背父母、家里的长辈以及先人的良心意愿,使他们不至于行差踏错,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表现。《诗经》中有这么一段话:“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所谓"百行孝为先",反映了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孝的含义有:一、尊祖敬宗。施孝(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二、传宗接代。在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易经》:“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先祖,恶出?
古代的学校教育里,主要是教学生“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教导少年儿童如何做人,如何遵守儒家的纲常伦理,如何恪守儒家的思想道德规范。而孝顺父母,是对子女最基本的要求。在儒家文化看来,子女对待父母,不仅要尽孝道,还要顺从。所谓“孝顺”就包括了孝敬和顺从两个方面的意思。首先要做到的是父母呼唤的时候,要赶紧回应,不能迟缓,更不能爱理不理;其次是父母命令做的事情,要赶紧去做,并且尽量做好,不能偷懒。孝顺首先表现在顺从父母之命上,父母让做什么,就不可有一点懈怠和偷懒,要顺从父母的意志,不能违忤。现代教育非常注重双向交流,而传统的教育则强调接受教育者的主观接受,相对于子女而言,父母的人生经验和阅历,对生活的认识更深刻。他们结合自己的人生经验和阅历,教育子女如何做人,如何应对社会变化,对子女无疑是有很大的帮助。所以,父母教导你的时候,一定要恭恭敬敬地接受教诲,认认真真地听,并且要牢记在心;如果做错了事情,父母责备你的时候,一定要顺从父母的意志,真心实意地接受父母的训斥。这就是所谓的孝顺。但不可否认,父母为情所蔽,或是舔犊情深,或是恨铁不成钢,或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其淳淳教导难免有偏颇之处,甚至根本就是错误的。所以不能过分的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和顺从,容易缩小子女的思想空间,压抑子女的个性发展这就对子女全面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子女居家不仅要在言语上顺从父母,而且还要在行动上实践儒家的孝道。这就是儒家的主张,同时也是传统文化所认可的“冬温夏清,晨省昏定”,时代不同,人们的生活内容、生活节奏及生活条件都与古代社会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因而不可能要求每一个子女都像小农经济社会那样,时时处处围着父母转。所谓“父母在,不远游”在当今社会已经很少有认同了,虽然如此,但为人子者应该孝顺父母这样一种孝道的基本精神,还是应该得到继承和发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2-3 22:53:06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