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忠”字,中国人都非常熟悉。在评价一个人时,如果说他是“忠臣”、“忠诚”、“忠孝之人”,这就是很高的褒奖了。在古代儒家思想看来,“忠”和“孝”是人应该遵守的最基本但也是最重要的道德。对长辈尽孝,对君王、国家尽忠,是几千年传统文化一直强调的为人、为官之道。
在中国古代道德规范中,有所谓“五常八德”,五常指的是“仁义礼智信”,八德则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德之首即为忠。在先秦的典籍当中,《左传》里共见“忠”字70余处,《国语》见50余处,连《论语》当中都有18处论及“忠”,由此可见其在春秋时期已经开始在社会生活和人们的道德意识中流行开来了。而且这些用法无一例外均是在伦理道德的意义上来使用的,这充分说明“忠”的观念在春秋时期就已经产生了直接而深刻的影响。
忠,在《说文解字》中被解释为:“敬也。从心,中声。”《说文》解释,古以不懈于心为敬;必尽心任事始能不懈于位;故忠从心。又以中有不偏不倚之意,忠为正直之德,故从中声。段玉裁进一步注之曰“敬者,肃也,未有尽心而不敬者”。
对于忠,《玉篇》解释为:“直也。”《增韵》解释为:“内尽其心,而不欺也。” 《广韵》解释为“无私也”。基本的含义就是尽心、诚意地对待他人。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忠”原指为人诚恳厚道、尽心尽力,尽力做好本分的事,比如“志虑忠纯”,“尽心于人曰忠,不欺于己曰信”。忠首先是作为一般社会性道德观念而出现的,往往具有真诚、正直、恭敬等含义。从小篆的造字可见“忠”字是存心居中,正直不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