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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 释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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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以利”这几个字究竟该怎样解法,不好说。谁也无法了解老孔是真正怎个想法。但他鼓励士子经学致用,为了经学致用而至于仕途经济,应该是不错的。但我认为这里有个先后次序的问题:就是直接作用是“经学致用”,就是学有用之学,学了之后就要在现实中去用。



  说孔子根本的是个实用主义者,儒学根本的是实用主义的学说,我认为是不错的。先儒不治玄奥的学问,不主张为学而学,这是儒家传人一派千年以降一直有的根本宗旨。这应当至少在形式上是儒和其他学说,比如之间的分野。但经学可能是个相对独立和可以近于理想化的问题,一旦要“致用”,麻烦就来了。“致用”说白了,就是学说在现实之中能得到利用和有效的执行。而这个执行,必然就会以诸如行政、管理、外交等诸多方面体现出来。显然的,这样的“用”就十分容易偏离甚至远离甚至背离原先的学说的原则,因为用理论来指导实践,又是一个很大的飞跃,甚至是更大、更难的飞跃,而且极易被世俗化、庸俗化、甚至歪曲化。这是由于儒学的目的所必然蕴藏了的。所以儒有千门百派,各派之间,都有不同;而相对之下,诸如道这样的学说,就要纯洁一些:因为真的道既然是提倡出世的,其原则本来就要不与世俗相与,或者干脆就否定了二次飞跃。说它消极,也是对的;而把拿道到现实中来用的人骂成牛鼻子,也是不委屈的。



  所以自古以来,主要是儒家人士当政、把持现事的,而儒学被作为正统的学说来供,其实也有其内在的实用主义作为基础。



  所以,如果真要论及儒家观点,其实有必要分清其之“体”和“用”之间的差别。如果因为其“用”之误而推出“体”之谬,是不妥的。



  至于关于“义利”之争,也存在体用之别。就抽象的“体”而言,孔孟的“义”其实是一种理想的人性的美的特征,善的一面,具有“公”的特点,所谓“公天下”的哲学,其实是相近概念;而“利”则代表了“私”和丑的一面。孔子立儒学,引易理洪范作为立论基础,提出近于“天下为公”的趋善原则,将义立为真、善、美,将利立为假、恶、丑。而他所指出的“君子喻利,小人喻利”,不过就是指出一个理性的人所应该执行的“趋善避恶”的行为准则而已。这本身,我认为并无什么不合理之处。而后世儒的分野(主要就是孟子的性本善和荀子的性本恶),并不是对这一个准则的差异,而是人之天生究竟是恶是善的问题。和这个论断不是一个范畴。



  其实便是孟子,也已经给本恶的人提出了一条摆脱困境的出路:就是所谓的“修身”,所以那样的争执,我认为并非根本所在。



  这个论断的真正隐藏的问题,是它对“趋利”的现实必要性过早地进行了否定,而没看到在现实中,局部的“趋利”会对整体的“趋义”会有好的效果。可以说,孔子在“体”上的并无太多不合理的一刀切,一旦用诸于现实中,在“用”上就会出现大的偏差和极端化。由于对“趋利”的扼杀,而引致更大层面上的“趋利”的反弹。这个恶果的影象,是十分深远的。



  或许这是孔子当初绝未由意料到的他的学说在用上的一个反面作用吧。这其实也是理想主义在现实中的终究要碰壁的又一个实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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