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可以两全吗
自古忠孝不能两全。
自古以来为国尽忠和为父母尽孝就是不能两全的。要为国尽忠,就不能为父母尽孝。要为父母尽孝,就不能为国尽忠。
为什么忠孝不能两全?因为人们分身乏术。为国尽忠,服兵役服徭役,要离家远行,最终有可能马革裹尸;为父母尽孝,要守在父母身边,父母在不远游,以便赡养照顾。每个人只有一个人身,只有一条人命,不可能同时完成这两个任务。
忠孝不能两全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忠孝不能两全导致忠孝两难,假如为国尽忠,那就是对父母不孝;假如对父母尽孝,那就是对国不忠,总之注定人们要在不忠不孝之间选一样,这就把所有的人都投入“罪”中。又导致忠孝两亏,以不孝为代价的忠那么不近人情,以不忠为代价的孝那么庸俗自私,原本作为美德的忠孝也就光荣扫地了。进而又导致忠孝两失。当忠孝不成其为美德,当不忠或者不孝成为有理或者有情可原,当所有的人都是不忠的或者不孝的,不忠不孝也就不那么可耻了,很多人就可以以此为掩护既不忠又不孝。一部分人不忠,另一部分人不孝,还有一部分人既不忠又不孝,于是社会就成了不忠不孝的社会了。
忠孝不能两全引起的这一系列问题是必须解决的,而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让忠孝两全。而要让忠孝两全,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个人为国尽忠的同时由国家代其尽孝。
国家是崇高的存在,让国家代个人尽孝,这是否对国家不敬?不是的。包含个人在内的国家(整体)才是崇高的,而和个人相对的国家不过是众人而已,和个人是平等的。由国家代个人尽孝,实为由众人代其尽孝,这样就没有不敬的成分。
包含个人在内的国家是崇高的,如同神灵受到景仰。个人应为其尽忠,为之奉献,而同时国家也应回馈赏赐个人(包括赏赐个人的父母),二者是奉献与赏赐的关系。
和个人相对的国家其实是众人而已,和个人是平等的,二者之间是平等交换的关系。个人向国家(众人)尽忠,国家(众人)就要代个人尽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