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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可以两全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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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初年,朝廷上曾经讨论过这样的问题,即商汤和周武王推翻他们君主的军事行动是否是正确的。有的学者否定这样的行为,他们说:帽子即使破了,也应该戴在头上;鞋子即使新的,也只能穿在脚下。也就是说,君主是帽子,臣子是鞋子,再坏的君主也不能推翻。这个争论就是对君主的忠诚问题,孔子把忠诚和孝道联系在一起,表明了自己鲜明的观点。
  孔子曾经说过,臣子侍奉君主要忠诚,君主要按照礼制对待臣子,不可对臣子随意侮辱和杀戮。孟子进一步发挥孔子思想说:君主把臣子当做手足,臣子就把君主当做心脏;君主把臣子当做狗马,臣子就把君主当做不相干的路人;君主把臣子像尘土一样践踏,臣子就把君主当做强盗和仇敌。孟子甚至认为,如果君主作恶,臣子就可以把他推翻。所以,孟子赞扬商朝第一个君主商汤,赞扬亲自推翻了商朝的周武王,说,他们推翻了作恶的君主,是顺从天意,合乎民心。孔子和孟子的主张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士人对于诸侯国君主相对独立的现实状况。
  忠诚的品质,依儒学理论来说,是人天生就具备的、天赋的本性;但是实际上,儒者们非常清楚,这样的品质需要培养。而培养这样品质的最好途径就是从孝顺父母开始。
  依照孔子的主张,孝道不是说要好好照顾自己父母的生活。孔子说,养个狗,喂个马,也都要好好照顾它们的生活,所以只是好好照顾父母的生活不能算是孝顺。孔子认为,孝顺最难得的是和颜悦色,让父母愉快。父母在世时,要按照礼制的规定侍奉父母;父母去世时,要按照礼制埋葬父母;父母去世以后,要按照礼制祭祀父母。但是,父母在世时,一家一户过日子,如何按照礼制侍奉父母,别人也不知道。死后祭祀,也难以充分表现出孝的程度。只有在父母去世时,才是充分表达孝心的机会。孝心的表达,又主要借助于哭泣的程度,用为父母守丧期限的长短表现出来。
  为了保护孝道,儒家学者还大力抨击佛教。认为佛教僧侣不生产,不纳税,又不服劳役,是不忠;不娶妻,不生子,是不孝。因为从孟子开始就指出,不孝的罪名有很多,但最重要的就是没有儿子。因为没有儿子,就不能按照礼制祭祀父母,从而使父母的灵魂挨饿。
  因此,在孔子这里,忠和孝在理论上是可以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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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两全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因为一般的人往往就是处于这种状态之中,就如楼主所说生产,纳税,劳役,就是忠;尽孝就不用说了。而忠孝两全应该是大忠和大孝,只有在这两者中才体现出忠孝能不能两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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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将忠和孝的伦理要求都推向极致时,忠孝关系也势必会有新的变化。忠孝关系在中国历史上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社会或家庭伦理问题,而且和国家政治密切相关。从理论上来说,忠与孝是和谐的,从某些角度讲孝甚至是忠的基础。在“家国同构”的观念下,忠孝一体,国由家组成,家是国的缩小,国是家的放大,家以父为权威,国以君为权威,在家孝顺父母尊长,就为奉国尽忠、效命君主打下了思想和行为基础,是为“移孝于忠”。但面临实际问题时,忠孝并不总是和谐的,往往不能兼得,甚至会发生尖锐冲突。

      唐代宗时,吏部尚书韦陟死后,太常博士程皓谥其为“忠孝”,刑部尚书颜真卿加以反驳:“出处事殊,忠孝不并。已为孝子不得为忠臣,为忠臣不得为孝子。”程皓则坚持说:“至于忠孝不并,……各求所志,盖取诸随。至若奉慈亲,当圣代,出事主,入事亲,忠孝两全,谁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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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不能两全”实际上是“忠孝难以两全”之衍生。在儒家思想的体系中,实际上是提倡忠孝两全的,即对国家尽忠,对父母尽孝,两样都应该做得很好。比如古人把 孝悌忠信即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忠于君主,取信于朋友作为一个人起码应具备的道德标准。但是事实上在有些情景下,忠孝实在难以两全。《孝经·广扬名》中就有“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一说,即所谓移孝为忠,把孝顺父母之心转为效忠君主。此类实例不胜枚举,比如岳母为儿子刺字“精忠报国”,实际上就是要求儿子以国家为重,能够报国就是最大的孝。老母在家无依无靠,儿子又要卫家保国,这就使岳飞体会出了“忠孝难以两全”甚至于“忠孝不能两全”的痛苦。当今时代,我们应该大力提倡的是忠孝两全的做人准则,忠于国家,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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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可以两全吗

自古忠孝不能两全。
  自古以来为国尽忠和为父母尽孝就是不能两全的。要为国尽忠,就不能为父母尽孝。要为父母尽孝,就不能为国尽忠。
  为什么忠孝不能两全?因为人们分身乏术。为国尽忠,服兵役服徭役,要离家远行,最终有可能马革裹尸;为父母尽孝,要守在父母身边,父母在不远游,以便赡养照顾。每个人只有一个人身,只有一条人命,不可能同时完成这两个任务。
  忠孝不能两全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忠孝不能两全导致忠孝两难,假如为国尽忠,那就是对父母不孝;假如对父母尽孝,那就是对国不忠,总之注定人们要在不忠不孝之间选一样,这就把所有的人都投入“罪”中。又导致忠孝两亏,以不孝为代价的忠那么不近人情,以不忠为代价的孝那么庸俗自私,原本作为美德的忠孝也就光荣扫地了。进而又导致忠孝两失。当忠孝不成其为美德,当不忠或者不孝成为有理或者有情可原,当所有的人都是不忠的或者不孝的,不忠不孝也就不那么可耻了,很多人就可以以此为掩护既不忠又不孝。一部分人不忠,另一部分人不孝,还有一部分人既不忠又不孝,于是社会就成了不忠不孝的社会了。
  忠孝不能两全引起的这一系列问题是必须解决的,而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让忠孝两全。而要让忠孝两全,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个人为国尽忠的同时由国家代其尽孝。
  国家是崇高的存在,让国家代个人尽孝,这是否对国家不敬?不是的。包含个人在内的国家(整体)才是崇高的,而和个人相对的国家不过是众人而已,和个人是平等的。由国家代个人尽孝,实为由众人代其尽孝,这样就没有不敬的成分。
  包含个人在内的国家是崇高的,如同神灵受到景仰。个人应为其尽忠,为之奉献,而同时国家也应回馈赏赐个人(包括赏赐个人的父母),二者是奉献与赏赐的关系。
  和个人相对的国家其实是众人而已,和个人是平等的,二者之间是平等交换的关系。个人向国家(众人)尽忠,国家(众人)就要代个人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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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李炼珊在2010-6-9 21:46:33的发言:
自古忠孝不能两全。
  自古以来为国尽忠和为父母尽孝就是不能两全的。要为国尽忠,就不能为父母尽孝。要为父母尽孝,就不能为国尽忠。
  为什么忠孝不能两全?因为人们分身乏术。为国尽忠,服兵役服徭役,要离家远行,最终有可能马革裹尸;为父母尽孝,要守在父母身边,父母在不远游,以便赡养照顾。每个人只有一个人身,只有一条人命,不可能同时完成这两个任务。
  忠孝不能两全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忠孝不能两全导致忠孝两难,假如为国尽忠,那就是对父母不孝;假如对父母尽孝,那就是对国不忠,总之注定人们要在不忠不孝之间选一样,这就把所有的人都投入“罪”中。又导致忠孝两亏,以不孝为代价的忠那么不近人情,以不忠为代价的孝那么庸俗自私,原本作为美德的忠孝也就光荣扫地了。进而又导致忠孝两失。当忠孝不成其为美德,当不忠或者不孝成为有理或者有情可原,当所有的人都是不忠的或者不孝的,不忠不孝也就不那么可耻了,很多人就可以以此为掩护既不忠又不孝。一部分人不忠,另一部分人不孝,还有一部分人既不忠又不孝,于是社会就成了不忠不孝的社会了。
  忠孝不能两全引起的这一系列问题是必须解决的,而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让忠孝两全。而要让忠孝两全,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个人为国尽忠的同时由国家代其尽孝。
  国家是崇高的存在,让国家代个人尽孝,这是否对国家不敬?不是的。包含个人在内的国家(整体)才是崇高的,而和个人相对的国家不过是众人而已,和个人是平等的。由国家代个人尽孝,实为由众人代其尽孝,这样就没有不敬的成分。
  包含个人在内的国家是崇高的,如同神灵受到景仰。个人应为其尽忠,为之奉献,而同时国家也应回馈赏赐个人(包括赏赐个人的父母),二者是奉献与赏赐的关系。
  和个人相对的国家其实是众人而已,和个人是平等的,二者之间是平等交换的关系。个人向国家(众人)尽忠,国家(众人)就要代个人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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