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基金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对于忠的理解(二) [复制链接]

1#

在孔孟那里,"忠"隶属于"仁",忠是诚实的表现,它所传示的精深内涵本身便是仁义。忠在众德中(克己、爱人、惠、恕、孝、信、讱、勇、俭、无怨、直、刚、恭、 敬、宽、庄、敏、慎、逊、让)的地位很高,忠做为众德之一,受着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遵循之最高原则的"义"的节制,成其为美德。

    到了汉代,西汉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贾谊在其《新书》中多次谈到忠,他对忠的解释是对孔学的进一步论叙,也是基于爱民的。而西汉今文经学大师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中提出了所谓的"王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纲原是指提网的总绳,这里是一种比喻,意为君对臣,父对子,夫对妻有较绝对的支配权力,而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则只有绝对服从的义务。这无疑是和孔子思想是相悖的,也是孔孟儒学的一大变。“忠”由原来的儒家(孔子)的伦理范畴而一跃成为重要的政治道德范畴,其含义主要是指对君主忠诚。《忠经》上所谓“忠能固君臣、安社稷、感天地、动神明,而况人乎,忠兴于身,著于家,成于国,其行一也”。

    直至程朱,更是对三纲大力宣扬(有一点要注意,最早鼓吹王权至上的是法家韩非子)。此后的忠,更成了传统社会的最高道德。自班固的《汉书》以下,《晋书》、两《唐书》、《宋史》、《金史》、《元史》、《明史》、《清史稿》都设有《忠义传》。不过,确切来说,先秦最后一位儒家大师荀况(有学者认为荀子本属儒表法里类人物,如钱世明;有学者认为荀子可为杂家,如郭沫若)对忠的解释就已不同于孔孟。

    《荀子·君子》篇里:"忠者,敦慎此者也。"把办事敦慎称为忠,还没离开孔子对忠的正确观点。但通读《荀子》一书,也没看见荀子把"忠"的对象放宽到对一切人上的论说。单就其《臣道》篇而言,这篇专讲为臣之道如何如何,言"忠"只及于君王。《荀子·臣道篇》:"从命而利君谓之顺;逆命而利君谓之忠;敬而不顺者,不忠也。"荀子谈忠,旨在说"忠臣",说臣应如何忠于君……

    千百年来,在所谓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邪说流传下,人们多以为"忠"只是臣对于君而言,大不足取。但实际上,追本溯源,我们便知道孔孟所说的"忠",并不是单指臣对君忠,更不是无原则的臣对君忠。

    忠,于今而言,既不拘于时空,也不拘于地域,推之古今而公行,放之四海而皆然。暂不论孔孟的这一正确的"忠"是可以照搬不误,即便是董子所谓的"忠"也可以拿来用,只是在忠的“对象”上略加改动便是。孙中山先生便曾说:"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要高尚得多。"(《孙中山选集》)显然,严格来说,孙中山先生这段话中"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这句是笼统而有误的。但把忠的对象转化为为国为民,则所言甚是。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