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忠”字,中国人都非常熟悉。在评价一个人时,如果说他是“忠臣”、“忠诚”、“忠孝之人”,这就是很高的褒奖了。在古代儒家思想看来,“忠”和“孝”是人应该遵守的最基本但也是最重要的道德。对长辈尽孝,对君王、国家尽忠,是几千年传统文化一直强调的为人、为官之道。
在中国古代道德规范中,有所谓“五常八德”,五常指的是“仁义礼智信”,八德则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德之首即为忠。在先秦的典籍当中,《左传》里共见“忠”字70余处,《国语》见50余处,连《论语》当中都有18处论及“忠”,由此可见其在春秋时期已经开始在社会生活和人们的道德意识中流行开来了。而且这些用法无一例外均是在伦理道德的意义上来使用的,这充分说明“忠”的观念在春秋时期就已经产生了直接而深刻的影响。
忠,在《说文解字》中被解释为:“敬也。从心,中声。”《说文》解释,古以不懈于心为敬;必尽心任事始能不懈于位;故忠从心。又以中有不偏不倚之意,忠为正直之德,故从中声。段玉裁进一步注之曰“敬者,肃也,未有尽心而不敬者”。
对于忠,《玉篇》解释为:“直也。”《增韵》解释为:“内尽其心,而不欺也。” 《广韵》解释为“无私也”。基本的含义就是尽心、诚意地对待他人。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忠”原指为人诚恳厚道、尽心尽力,尽力做好本分的事,比如“志虑忠纯”,“尽心于人曰忠,不欺于己曰信”。忠首先是作为一般社会性道德观念而出现的,往往具有真诚、正直、恭敬等含义。从小篆的造字可见“忠”字是存心居中,正直不偏。
在战国时期,弑君主、重臣取代君主的情况时有发生,这说明时人的忠君观念在那个时代并不一定是针对某个君主。但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有时也造成了社会秩序的紊乱和不安,于是呼吁加强君权,强化忠君观念的思想被提出来。这就充分说明,在当时,臣下对君主在政治上的依附关系还没有出现绝对化的现象,对于君主的“忠”的观念一般是以君主的明、德、惠、礼等为前提的,强调的是君臣双方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春秋时期,道德对于君臣双方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一般表述为“君仁臣忠”、“君令臣共”、“君义臣忠”等。
在历史上相当长的时期,忠并不是一种非理性的情感。在春秋时期,“谏”已经成为“忠君”观念的重要内容,一般是以“逆”的手段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道义。“谏”在春秋时期的大量产生本身就说明,在当时,君臣关系尚处于相对宽松的环境之中,后来的君权至上的观念还没有出现,绝对“忠君”的观念尚未普遍化。臣下对于君主的“忠”是理性的、有条件的,而并不是盲目的和无条件的。“忠君”的观念还把规谏君主的言行、匡正君主的缺失作为臣下的重要职责,并非一味盲从。
随着封建制度的加强,“忠君”观念的绝对化是与君权的绝对化联系在一起的,通常被认为是在战国后期由于法家的提倡而开始形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忠”观念的内容日渐集中,由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要求转变为一种具体的道德规范,由对于君臣双方的道德要求而转变为对于臣下的单方面的道德约束。随着中国君主极权的形成和加强,宋代以后封建专制主义的形成和加强,“忠”更加被强调于指臣民服从于君主及国家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发展到成为臣民绝对服从于君主的一种片面的道德义务。甚至于发展到“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
每一个中国人都熟知的岳飞,已经成为“忠”的典型人物。“精忠报国”是他身上不断被强化的标签。而实际上,他尽忠的对象,是中国历史上最昏庸的皇帝之一,宋高宗赵构。岳飞抱定的是光复宋室江山,而宋高宗的目的,仅仅是偏安江南一隅。从金主将兀术给宋皇室的信中可以看得很清楚:“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利用抗金诸将,以保南方小朝廷,是宋高宗驾驭岳飞等将领的目的。而岳飞上了抗金战场,却势如破竹,这一点触怒了宋高宗的龙威,更惹怒了连赵构也不敢得罪的金人,破坏了他们议和的大事。
至于随后被国人熟悉的“十二金牌调岳飞”、岳飞对宋高宗还抱有幻想等等情节,大多是说书讲古的演绎。岳飞何尝不知道宋室对金人的态度,只不过,背上“不忠”的名声,对于宋人来说,完全是不可接受的。即使面对一个昏聩的朝廷和皇帝,含冤尽忠而死的“死节”也是必须要有的。史书中,岳飞在朱仙镇大捷之后接到班师诏书,他只能在上表抒怀、写尽肺腑忠言之后,应诏班师。《宋史》论曰:“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宋高宗为了议和,只有杀掉岳飞;岳飞明知胜利有望,但还是要赴死。这是一种对皇帝、朝廷绝对的“忠”,也被后世在某些方面评价为一种“愚忠”。
但是,也有一些人,把“忠君”的概念演化为“忠于国家”,应该说,这些行为是直接上承春秋时期的对“忠”的概念的。
1449年,明代经历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北方少数民族瓦剌俘获,面临着国家存亡的关键时刻。刚刚从冤狱中逃过一死的于谦复任,当时朝堂里有人主张向南迁都,回到南京。于谦大声斥骂他:提议者应被斩首,难道没见到宋朝南迁的后果吗?在兵部尚书职位上,他主张当时的郕王暂时代理皇位,郕王再三推辞,于谦义正词严说出了忠于国家的一番标志性话语:我完全是为国家考虑,不是为个人打算。随后整饬兵备,部署要害,亲自督战,击退敌军。于谦的忠和明代那些“争国本”、“争皇父位”的忠臣是有差别的,如果没有于谦对国家的忠心,土木堡之后的历史恐怕就要完全改写。
不止于谦,喊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顾炎武,“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的林则徐,“天下为公”的孙中山,他们提倡的,都是对于国家民族的大忠义,超越时代,在今天也有很强的启示意义。
“忠”在政治层面的含义:忠君和忠于国家
孔子本人非常重视为官的“忠”,在他的思想影响下,“忠”被视为是为官之根本、天下之纲纪。随着中国君主制的形成和加强,“忠”成为特指臣民服从于君主及国家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经唐入宋,“忠”在一定程度上发展成为臣民绝对服从于君主的一种“绝对化”的道德。
除了忠于君主的含义,儒家谈论的“忠君”,往往与国家、社稷相联系。事实上儒家等主流学者所讲的“忠君”也是有原则的,应该是向好的、善的方向发展,常常是忠于国家、民族和民众的另一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