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者,真诚、真实;信者,诚实、不欺。诚信者,诚实而守信也。诚信,作为中国古代的道德规范,历来为人们所推崇和提倡。儒家以“诚”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范畴,认为“诚者,天地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认为“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信所以守也”(《国语·周语上》)。孔子认为“信”是朋友之间交往的重要准则,把“信”作为“仁”的重要表现之一,要求“敬事而信”,“谨而信”。后来的儒学家们发展和完善了孔孟的“诚”和“信”,他们将“诚”视为“圣人之情”,是至静至灵寂然不动的“心”(精神)(唐·李翱);将“诚”用以为至高无上的宇宙本体,认为“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北宋·周敦颐);甚至认为“诚”这一精神实体有化生万物的作用:“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中庸》),以“诚”为宇宙的一般规律,并以“知”“行”关系去阐述“诚”与“明”的关系(明末清初·王夫之)。总之,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中,诚信始终作为一种“善德”为社会各阶层所推崇;诚信之光始终普照着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从农耕文明走向商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