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木与雁记载于《庄子外篇•山木第二十》。
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
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曰:“其一能呜,其一不能鸣,请奚杀?”主人曰:“杀不能鸣者。”
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
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此神农、黄帝之法则也。若夫万物之情,人伦之传,则不然。合则离,成则毁;廉则挫,尊则议,有为则亏,贤则谋,不肖则欺,胡可得而必乎哉!悲夫!弟子志之,其唯道德之乡乎!”
无才终将被淘汰,故必须有才;但务请小心锋芒毕露,过将有所不及;既然无法远离离城市里的喧嚣,也无法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最高境界;寻求一份安心、一偏无悲无喜的净土。庄子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
那么你是怎么看待才与不才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