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
在儒家伦理思想中,智主要指道德认识和道德理性。在孔子看来,“智者不惑”,正确的道德认识是正确的道德行为的前提与保证,智是实现仁的重要条件,因此他多次以仁智并举,并将智、仁、勇三者统一起来,作为志士仁人的基本品德。孟子把智看成是判别是非善恶的一种能力和观念,提出“是非之心,智也”的命题。汉儒董仲舒强调仁智兼重,既仁且智,并在《春秋繁露·必仁且智》中从许多方面对智的内涵作出详细的申论。此后,历代儒家也一般都肯定智的重要,并对智进行了说明或发挥,赋予了智以丰富的道德内涵概而言之,智的道德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知道遵道;第二,利人利国;第三;自知知人;第四,慎言慎行;第五,见微达变。此外,还包括好学知过、量力而行、居安思危等等。
智在“五常”之中有着非常特别的地位。作为道德认识,智的基本功能就是明辨是非善恶,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人总是处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之中,处在现实的道德环境之中,各种社会现象扑朔迷离,是非善恶难以区分,这就需要运用理性、智慧进行分析、判断,树立正确的道德认识,并在道德理性的指导下对行为作出正确的选择。一个人如果对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没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没有明确把握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不应该的,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很难想象会有正确的道德信念与道德品质以及自觉的道德行为。在儒家看来,某些类似于道德的行为也存在于动物之中,如虎狼有父子之仁,蜂蚁有父子之义。但这些只是动物的自然行为,只有人类才能在道德认识指导之下,实施自觉的道德行为。因而,儒家认为,智是一切道德品质、道德观念以及道德行为的前提,是认识其他四德的工具。
儒家的智,是不能脱离道德来谈的。人的认识、理性如果不与德性、德行相联系,就不能成为人们现实的道德品质,甚至会走向道德的反面。明清之际大儒王夫之就谈到,智离开仁便显得苛刻,离开礼便显得浅薄,离开义便显得乖巧,离开信便显得诡诈。这是非常深刻的见解。也正是因为如此,儒家谈智,总是与其他四德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五常”之一的智,实际上就是对仁、义、礼、信等道德原则的认同与理解。当然,作为道德认识,智也必须要落实、体现到道德行为上,与道德行为相一致,真正成为现实的道德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