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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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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时候背过《论语十则》中有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矣。”十多年后的今天才知道,当初一直理解错了。记得那时候老师教我们的是“知道就说知道,不知道就说不知道,那么你就是知道了。换句话说就是不要不懂装懂。”这样的解释对吗?看似没错,其实大有问题。我们来推敲一下,你不懂的东西坦白说句“我不懂”然后你就知道了?若这句话的意思是“不要不懂装懂”的话,“是知矣”三字改为“意诚矣”或是“心正矣”不是更恰当吗?那么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长大了才知道,不是人人都愿意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甚至不择手段的逃避责任,长大了以后也才知道,就算你是对的,也未必有人承认,因为一承认你是对的就意味着我错了。没人希望自己是错的。同样我们中国人是最爱面子的人,最怕丢脸的人。


于是圣人就教我们“你该知道的就知道,你不该知道的就不要知道,那么你就是真正的知道了。”


孔圣人有个习惯,不能举一反三的就不教了。我就来发散一下思维,如果有不恰当的请大家斧正。


如果我是一个老板,小工只需要按照我的吩咐去做就行了,于是对于老板来说就是“该让你知道的就让你知道,不该让你知道的就不让你知道,那么我就是真正知道了。”你想想如果小工把什么都搞清楚了能不自己去当老板吗?


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说“我很清楚(知道)自己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


要说的话实在是太多了······


中庸——介乎知道与不知道之间(难得糊涂啊)


难得糊涂,你说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通常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表现自己什么时候该隐藏自己,所以现在出了(高调做事,低调做人)这样一个系列的书。中国人在谦让的同时说“我们要当仁不让”那我们是让还是不让?很有意思,我们是要在不让的角度让,在让的角度不让。很简单就是我有个东西想出手,我就装作这个东西很宝贵,我很舍不得卖的角度去卖。而买家就装作这个东西很烂,我不是很想买的角度去买。把这个工作做到极致,就是大巧若拙,看起来就是两个笨蛋在谈生意,不想卖的要卖,不想买的要买。把戏做足了,让人看不出破绽就是难得糊涂。他糊涂吗?其实这货比谁都精明。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矣。”我该表现出什么是我知道的,什么是我不知道的,那么我就是真正的知道了。小时候我喜欢中医,学了不少推拿按摩的技术,长大了不想做中医,惨了,知道我会推拿按摩的人都喜欢叫我为他们做按摩,但是我不是医生,没有行医执照,又是为熟人按摩,惨了,按摩好了那人随便赞美几句走了,按摩不好······他就是不懂装懂的货,又不是学中医的,瞎搞个什么劲······纯粹的出力不讨好,倘若我学了中医,肯定是拼命的要把口碑打出来——当仁不让。后悔让他们知道我会按摩啊······


什么时候该用“知”?什么时候该用“不知”?答曰:随机应变,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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